
目 录
一、概况.........................................................................................................................( 2 )
(一)部门职责........................................................................................................( 2 )
(二)机构设置........................................................................................................( 4 )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4 )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0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 12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13)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13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3)
四、名词解释.................................................................................................................( 20 )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负责登记立案、涉诉信访、导诉接待、材料接转、法律文书送达、档案查询、法律咨询、诉前引导、诉前保全受理及裁决;负责本院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立案调解;办理适用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等案件。
2.刑事审判庭 负责审判由本院管辖的刑事公诉和自诉案件;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做好少年犯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3.民事审判一庭 负责审理本院疑难复杂的民商事案件和企业破产等特殊类型案件;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指导人民法庭的民事审判工作;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4.民事审判二庭 负责审理本院繁案以外的简单民商事案件;负责家事审判工作;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5.民事审判三庭 负责诉前调解、简案速裁、巡回审判工作;负责诉调对接工作,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工作。
6.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 负责审理行政案件;审查并决定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办理行政赔偿案件及其他有关的赔偿工作事宜;负责审理环境资源相关案件;负责司法救助;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7.执行局 负责民事、商事案件、仲裁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执行;负责行政机关申请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刑事罚没案件的执行;负责执行信访工作;办理司法鉴定、评估、拍卖、财产保全实施等工作。
8.政治部(机关党委) 负责本院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内宣及各类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负责干部管理权限内法院人员的任免调配、考核奖励、工资福利、编制职数等人事管理事项;负责本院部门绩效考核工作;负责表彰奖励工作;负责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负责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履职安全保障的日常工作。
9.综合办公室 协助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公务;负责文秘、信息、宣传、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院长批示件和本院重大工作部署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院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工作,起草相关文件;负责新闻发布事项;负责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并督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10.审判管理办公室 负责审理各类申诉复查案件以及对本院案件的审理、执行进行实时监测、分析、统计,组织庭审评查,建立动态监督机制;统一实施审判、执行流程管理;建立、管理法官业绩档案;处理其他审判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本院审判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经费预算、管理使用工作;负责本院基本建设工作;负责车辆及固定资产管理使用;负责本院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和监督。
11.司法警察大队 履行司法警察警务职责,负责警卫、值庭、看管、押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送达法律文书,配合审判庭和执行局有关事项,执行强制措施;维护本院机关秩序;组织法警业务技能培训;办理其他工作事项。
12.南城人民法庭 依法办理本辖区范围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等各类案件。办理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13.碧湖人民法庭 依法办理本辖区范围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等各类案件。办理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14.审判保障服务中心 履行审判辅助职能,承担本院的文印、庭审速录、公务用车、计算机管理与维护、大楼物业、食堂管理等辅助性、事务性、服务性后勤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部门构成看,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包括:院本级决算、下属部门审判保障决算。
纳入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2.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6576.25万元,支出总计6576.25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各减少294.15万元,降幅4.28%。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工程款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487.5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6487.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487.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57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88.14万元,占84.97%;项目支出988.11万元,占15.0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576.25万元,支出总计6576.25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减少3.1万元和205.23万元,下降0.05%和3.03%。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6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06%,主要原因为上年结转资金在本年度使用,另工资福利费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76.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94.15万元,下降4.28%。主要原因是基建类项目资金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76.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5460.31万元,占83.03%;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4.67万元,占7.37%;卫生健康(类)支出258.23万元,占3.93%;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373.04万元,占5.67%;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086万元,支出决算为6576.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06%,主要原因上年结转资金88.7万元,在本年度支出,另工资福利费支出增加。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758万元,支出决算为409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99%,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为上年结转资金本年度支出以及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31万元,支出决算为13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1%,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根据物业费合同金额支付。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预算与决算支出一致。
(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年初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8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9%,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为上年结转资金在本年度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年初预算为84万元,支出决算为8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8%,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为上年结转资金在本年度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12万元,支出决算为37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1%,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7)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9万元,支出决算为63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1%,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为上年结转资金在本年度支出,用于2020年的陪审员劳务费支付、差旅费邮电等费用支付。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离退休(款)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1万元,支出决算为21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为社保基数调整。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离退休(款)机关事业部门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5万元,支出决算为10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8%,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为社保基数调整。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1万元,支出决算为166.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41%,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增加。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32万元,支出决算为233.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3%,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为社保基数调整。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4%,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为社保基数调整。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58万元,支出决算为37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为公积金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88.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59.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费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528.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费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7.53万元,支出决算为72.52万元,完成预算的93.54%,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执行出车次数减少,公务招待人次减少。
2. “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7.03万元,占92.43%,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47.81万元,增加248.75%,主要原因是因公务用车更新购置2辆,且因执法办案任务多,出差多,公车使用也更为频繁;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49万元,占7.57%,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1.51万元,下降21.57%,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来访人数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审判执行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69.53万元,支出决算为67.03万元,完成预算的9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来访人数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39.42万元,支出决算为39.42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2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30.11万元,支出27.62万元,完成预算的91.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执行出车次数减少。主要用于审判执行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5.49万元,完成预算的68.63%。主要用于接待审判执行及相关部门来考察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疫情原因,来访人数减少,公务接待也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78团组,累计501人次。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49万元,主要用于各法院间审判执行活动等相关支出,接待78团组,累计501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493.32万元,支出决算为49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2020年度增加29.35万元,增长6.33%,主要原因是本院维修费用、其他商品服务(防疫物资购置等)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1.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9.0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2.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7.0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2.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7.03%,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51.02%,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48.98%。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区法院本级及所属各部门共有车辆1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划拨区公安车辆未转走;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院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12个,共涉及资金1000.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组织对“省补办案(业务)经费”“省级诉讼费统筹”“举报被执行人奖励专项资金”“破产管理人基金”“区补物业管理费”“市区执行一体化专项经费”“政法云资源使用费”“智慧法庭建设”“省补业务装备经费”“省补统筹诉讼费(办案业务费)”“省补诉讼费统筹资金(装备经费)”“省补诉讼费统筹资金(破产援助资金)”等1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院12个项目中,自评优秀的为10个项目,良好的为1个项目,不合格的为1个项目(不合格项目“举报被执行人奖励专项资金”支出率较低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举报被执行人情况较少,故支出也较少)。
本年无下属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莲都区人民法院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区补物业管理费”及“市区执行一体化专项经费”两个绩效自评结果。
区补物业管理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2021年区补物业管理费年初预算数为130.62万元,支出130.62万元,执行率达到100%。其中:物业管理费130.62万元。目标完成情况:有力保障了审判、执行业务正常运转,提供了良好的安保服务、保洁服务及伙食服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物业管理服务上,安保人员服务还有待加强。下一步措施:强化安保人员考核,完善安保服务。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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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熊剑 |
联系电话 |
2264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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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括苍路123号 |
邮编 |
32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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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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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万元) |
130.62 |
实际支出金额(万元)
|
13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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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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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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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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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13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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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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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内容 (经济科目) |
预算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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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费 |
130.62 |
13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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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合计 |
130.62 |
13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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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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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 |
预期及调整情况 |
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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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审判、执行业务正常运转,执行率达100%。提供良好的安保服务、保洁服务、伙食服务等。 |
保障审判、执行业务正常运转,执行率为100%。提供良好的安保服务、保洁服务、伙食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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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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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及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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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文兴 |
综合办公室 |
主任 |
2264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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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莹冰 |
综合办公室 |
副主任 |
2263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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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 歆 |
综合办公室 |
会计 |
226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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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单位(评价机构)意见: 同意评价结果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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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同意评价结果
(盖单) 年 月 日 |
市区执行一体化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2021年市区执行一体化专项经费年初预算数为80万元,支出数为80万元,执行率达到100%。其中:委托业务费支出8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公证处人员有效辅助了本院执行事项;二是实现市区执行工作更优,人民群众获得感更强目标。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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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熊剑 |
联系电话 |
2264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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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括苍路123号 |
邮编 |
32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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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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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万元) |
80 |
实际支出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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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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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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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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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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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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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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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内容 (经济科目) |
预算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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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业务费 |
80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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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合计 |
80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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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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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 |
预期及调整情况 |
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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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市区执行工作更优,人民群众获得感更强目标。执行率达100% |
实现市区执行工作更优,人民群众获得感更强目标。执行率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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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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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及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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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文兴 |
综合办公室 |
主任 |
226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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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莹冰 |
综合办公室 |
副主任 |
2263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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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 歆 |
综合办公室 |
会计 |
226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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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单位(评价机构)意见: 同意评价结果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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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同意评价结果
(盖单) 年 月 日 |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区级部门绩效评价完成情况表中包含重点自评项目1个,评价结论中优秀1个。一般自评项目11个,评价结论中不合格1个,良好1个,优秀9个。详见附件。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指院的基本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指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19.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执行活动和对各种非诉执行活动的支出。
20.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指人民法院审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维修和设备购置,以及审判安全监控设备购置及运行管理等支出。
2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事业运行(项):指本院下属事业基本支出。
2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机关服务(项):指法院用于物业管理费支出。
2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指法院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离退休(款)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离退休(款)机关事业部门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际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部门离退休支出(项):指部门用于离退休方面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行政部门医疗(项):指部门缴纳医疗保险费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事业部门医疗(项):指事业部门缴纳医疗保险费支出。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部门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