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概况.................................................................................................................................( 3 )
(一)部门职责....................................................................................................( 3 )
(二)机构设置...................................................................................................................( 6 )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6 )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6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6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1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1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12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13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13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3 )
四、名词解释............................................................................................................( 15 )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负责登记立案、涉诉信访、导诉接待、材料接转、法律文书送达、档案查询、法律咨询、诉前引导、诉前保全受理及裁决;负责本院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立案调解;办理适用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等案件。
2.刑事审判庭 负责审判由本院管辖的刑事公诉和自诉案件;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做好少年犯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3.民事审判一庭 负责审理本院疑难复杂的民商事案件和企业破产等特殊类型案件;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指导人民法庭的民事审判工作;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4.民事审判二庭 负责审理本院繁案以外的简单民商事案件;负责家事审判工作;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5.民事审判三庭 负责诉前调解、简案速裁、巡回审判工作;负责诉调对接工作,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工作。
6.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 负责审理行政案件;审查并决定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办理行政赔偿案件及其他有关的赔偿工作事宜;负责审理环境资源相关案件;负责司法救助;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7.执行局 负责民事、商事案件、仲裁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执行;负责行政机关申请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刑事罚没案件的执行;负责执行信访工作;办理司法鉴定、评估、拍卖、财产保全实施等工作。
8.政治部(机关党委) 负责本院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内宣及各类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负责干部管理权限内法院人员的任免调配、考核奖励、工资福利、编制职数等人事管理事项;负责本院部门绩效考核工作;负责表彰奖励工作;负责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负责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履职安全保障的日常工作。
9.综合办公室 协助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公务;负责文秘、信息、宣传、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院长批示件和本院重大工作部署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院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工作,起草相关文件;负责新闻发布事项;负责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并督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10.审判管理办公室 负责审理各类申诉复查案件以及对本院案件的审理、执行进行实时监测、分析、统计,组织庭审评查,建立动态监督机制;统一实施审判、执行流程管理;建立、管理法官业绩档案;处理其他审判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本院审判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经费预算、管理使用工作;负责本院基本建设工作;负责车辆及固定资产管理使用;负责本院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和监督。
11.司法警察大队 履行司法警察警务职责,负责警卫、值庭、看管、押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送达法律文书,配合审判庭和执行局有关事项,执行强制措施;维护本院机关秩序;组织法警业务技能培训;办理其他工作事项。
12.南城人民法庭 依法办理本辖区范围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等各类案件。办理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13.碧湖人民法庭 依法办理本辖区范围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等各类案件。办理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14.审判保障服务中心 履行审判辅助职能,承担本院的文印、庭审速录、公务用车、计算机管理与维护、大楼物业、食堂管理等辅助性、事务性、服务性后勤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部门构成看,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包括:院本级决算、下属部门审判保障决算。
纳入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2.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6870.40万元,支出总计6870.4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各增加850.64万元,增长14.13。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费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573.1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6573.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573.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78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73.85万元,占82.19%;项目支出1,207.63万元,占17.8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573.15万元,支出总计6781.48万元,与2019年相比,各增加571.28万元和1125.57万元,增长9.52%和19.90%。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费支出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571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67%,主要原因是“六专四室”项目和工资福利费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81.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25.57万元,增长19.91%。主要原因是:“六专四室”项目和工资福利费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81.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5640.06万元,占83.62%;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0.79万元,占7.71%;卫生健康(类)支出520.79万元,占3.66%;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23.40万元,占0.33%;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343.61万元,占4.68%;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654.33万元,支出决算为678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93%,主要原因是“六专四室”项目和工资福利费支出增加。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071.04万元,支出决算为405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年初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年初预算为52万元,支出决算为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年初预算为83万元,支出决算为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90万元,支出决算为68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档案扫描项目未及时付款。
(6)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30.62万元,支出决算为13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离退休(款)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9.40万元,支出决算为211.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离退休(款)机关事业部门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4.70万元,支出决算为10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部门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9.24万元,支出决算为20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慰问金增加。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行政部门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14.05万元,支出决算为22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事业部门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4.25万元,支出决算为24.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5%,决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社保基数据调整。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84.84万元,支出决算为34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积金调整。
(1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44.49万元,支出决算为40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73.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46.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补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费支出。
公用经费527.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 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9万元,支出决算为26.31万元,完成预算的53.69%,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执行出车次数减少。
2. “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22万元,占73.3%,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23.43万元,下降50.94%,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执行出车次数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万元,占26.7%,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0.24万元,下降13.55%,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来访人数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审判执行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49万元,支出决算为19.22万元,完成预算的39.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执行出车次数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42万元,支出19.22万元,完成预算的45.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执行出车次数减少。主要用于审判执行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接待审判执行及相关部门来考察等支出。预算数与决算数持平。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72团组,累计712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各法院间审判执行活动等相关支出,接待72团组,712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463.97万元,支出决算为49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增加;比2019年度增加88.80万元,增长22.12%,主要原因是本院维修费用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7.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6.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6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7.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6.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28%。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法院本级及所属各部门共有车辆1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划拨区公安车辆未转走;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院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8个,共涉及资金98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组织对“专项公用类”“发展建设类”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分别对专项公共类和发展建设类等3个项目分别委托本院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支出执行好,达到了预期目标,为法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充分物质。
组织对本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从评价情况来看,区法院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争当建设“法院之窗”领跑者,奋力推进现代化法院建设,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本年无下属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单位自评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省补办案(业务)经费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
||||||||||
项目负责人 |
熊剑 |
联系电话 |
2264103 |
|||||||
地 址 |
括苍路123号 |
邮编 |
323000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
|||||||||
预算金额(万元) |
254 |
实际支出金额(万元)
|
246.27 |
|||||||
其中:中央财政 |
|
|||||||||
省财政 |
254 |
|||||||||
市财政 |
|
|||||||||
其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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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
||||||||||
支出内容 (经济科目) |
预算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
差旅费 |
28.92 |
28.92 |
||||||||
电费 |
10 |
10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8.27 |
8.27 |
||||||||
水费 |
0.44 |
0.44 |
||||||||
委托业务费 |
115 |
115 |
||||||||
印刷费 |
2.74 |
2.74 |
||||||||
邮电费 |
71.96 |
71.96 |
||||||||
租赁费 |
2.00 |
2.00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7.73 |
6.94 |
||||||||
支出合计 |
254 |
246.27 |
||||||||
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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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 |
预期及调整情况 |
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审判业务正常运转, 执行率达100%。 |
保障审判业务正常运转,
执行率为96.96%。 |
|||||||||
四、评价人员 |
||||||||||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及手机 |
|||||||
何长泉 |
审管办(行装) |
科长 |
0578-2661331 18358890039 |
|||||||
李思莲 |
审管办(行装) |
会计 |
2264118 18205882960 |
|||||||
罗莹冰 |
综合办公室 |
四级主任科员 |
2263680 13666575618 |
|||||||
五、项目单位(评价机构)意见: 同意评价结果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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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同意评价结果
(盖单) 年 月 日 |
项目单位自评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省补业务装备经费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
||||||||||
项目负责人 |
熊剑 |
联系电话 |
2264103 |
|||||||
地 址 |
括苍路123号 |
邮编 |
323000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
|||||||||
预算金额(万元) |
233 |
实际支出金额(万元)
|
228.93 |
|||||||
其中:中央财政 |
|
|||||||||
省财政 |
233 |
|||||||||
市财政 |
|
|||||||||
其它 |
|
|||||||||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
||||||||||
支出内容 (经济科目) |
预算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
被装购置费 |
13.14 |
13.14 |
||||||||
修(护)费 |
13.33 |
13.33 |
||||||||
办公设备购置为 |
20.13 |
20.13 |
||||||||
大型修缮 |
38.32 |
38.32 |
||||||||
委托业务费 |
6.87 |
6.87 |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55.76 |
55.76 |
||||||||
专用设备购置 |
76.95 |
76.95 |
||||||||
其他与办案相关的装备费用 |
5.43 |
4.43 |
||||||||
支出合计 |
233 |
228.93 |
||||||||
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简要) |
||||||||||
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 |
预期及调整情况 |
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审判执行业务正常运转, 执行率达100%。 |
保障审判执行业务正常运转,
执行率为98.25%。 |
|||||||||
四、评价人员 |
||||||||||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及手机 |
|||||||
何长泉 |
审管办(行装) |
科长 |
0578-2661331 18358890039 |
|||||||
李思莲 |
审管办(行装) |
会计 |
2264118 18205882960 |
|||||||
罗莹冰 |
综合办公室 |
四级主任科员 |
2263680 13666575618 |
|||||||
五、项目单位(评价机构)意见: 同意评价结果
(盖章) 年 月 日 |
||||||||||
六、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同意评价结果
(盖单) 年 月 日 |
项目单位自评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省补诉讼费统筹(办案业务经费)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
||||||||||
项目负责人 |
熊剑 |
联系电话 |
2264103 |
|||||||
地 址 |
括苍路123号 |
邮编 |
323000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
|||||||||
预算金额(万元) |
260 |
实际支出金额(万元)
|
182.88 |
|||||||
其中:中央财政 |
|
|||||||||
省财政 |
260 |
|||||||||
市财政 |
|
|||||||||
其它 |
|
|||||||||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
||||||||||
支出内容 (经济科目) |
预算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
差旅费 |
20.14 |
20.14 |
||||||||
电费 |
2.63 |
2.63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43 |
1.43 |
||||||||
委托业务费 |
41.55 |
41.55 |
||||||||
邮电费 |
37.06 |
37.06 |
||||||||
培训费 |
31.06 |
31.06 |
||||||||
大型修缮 |
22.00 |
22.00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7.73 |
6.94 |
||||||||
支出合计 |
254 |
246.27 |
||||||||
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简要) |
||||||||||
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 |
预期及调整情况 |
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审判业务正常运转, 执行率达100%。 |
保障审判业务正常运转,
执行率为96.96%。 |
|||||||||
四、评价人员 |
||||||||||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及手机 |
|||||||
何长泉 |
审管办(行装) |
科长 |
0578-2661331 18358890039 |
|||||||
李思莲 |
审管办(行装) |
会计 |
2264118 18205882960 |
|||||||
罗莹冰 |
综合办公室 |
四级主任科员 |
2263680 13666575618 |
|||||||
五、项目单位(评价机构)意见: 同意评价结果
(盖章) 年 月 日 |
||||||||||
六、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同意评价结果
(盖单) 年 月 日 |
区法院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省补办案(业务)经费、省补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省补诉讼费统筹(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省补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4万元,执行数为246.27万元,完成预算的96.9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及时支付;二是项目效果达到预期目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部分经费支出谋划过晚。下一步改进措施:提早谋划,按计划支出。
省补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3万元,执行数为228.93万元,完成预算的98.2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准备充分;二是项目效果达到预期目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部分经费支出谋划过晚。下一步改进措施:提早谋划,按计划支出。
省补诉讼费统筹(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7分,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0万元,执行数为182.88万元,完成预算的70.3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有力保障了审判业务正常运转。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档案扫描项目未及时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提早谋划支出安排。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见附件)。
区级部门绩效评价完成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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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盖章):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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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实施单位 |
评价项目名称 |
评价金额 |
评价类型 |
评价结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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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自评项目(含整体支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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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
省补办案(业务)经费 |
254 |
项目 |
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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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
省补业务装备经费 |
233 |
项目 |
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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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
省补统筹诉讼费(办案业务费) |
260 |
项目 |
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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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自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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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
区补物业管理费 |
130.62 |
项目 |
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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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
市区执行一体化专项经费 |
60 |
项目 |
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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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
举报被执行人奖励专项资金 |
10 |
项目 |
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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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
司法救助 |
11.78 |
项目 |
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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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
2019年全额财政供养单位干部职工住房补贴 |
20.8 |
项目 |
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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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评价项目为2020年预算项目;②评价类型:指项目、政策或整体支出评价;③ 评价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 |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部门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部门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预算部门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项目支出:指预算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部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指院的基本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指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执行活动和对各种非诉执行活动的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指人民法院审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维修和设备购置,以及审判安全监控设备购置及运行管理等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事业运行(项):指本院下属事业基本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机关服务(项):指法院用于物业管理费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指法院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离退休(款)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离退休(款)机关事业部门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际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部门离退休支出(项):指部门用于离退休方面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行政部门医疗(项):指部门缴纳医疗保险费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事业部门医疗(项):指事业部门缴纳医疗保险费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事业部门医疗(项):指事业部门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费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部门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