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红岩革命纪念馆,重庆市纪委以“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保持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为主题的“三严三实”专题参观学习在这里进行,重温以“崇高思想境界、坚定理想信念、巨大人格力量、浩然革命正气”为核心内容的红岩精神。 教育不打折,坚守“高线”、严守“底线” “重庆市纪委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开展这些活动,契合了要把理想信念宗旨这个核心价值观作为‘高线’的要求,是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载体。”市纪委领导表示。 5月12日,重庆市纪检监察系统“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正式启动以来,市纪委监察局已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党课、集中讨论、撰写心得等形式,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进行了重点学习。为了达到带学促学的目的,委局领导及21个厅部室中心负责人全部带头在联系单位或所在支部开展了讲专题党课活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徐松南强调:“要结合委局机关自身建设和工作开展,以‘严’的精神、‘实’的态度,把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同时,重庆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加强了党章和党的纪律规定的学习研讨,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听取在押人员现身说法……参加警示教育的干部表示: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对纪检监察干部加强警示教育,增强底线意识十分重要,也十分必要。 监管不放松,纪律挺起来、规矩严起来 在严格教育的基础上,市纪委十分注重对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 以“六不准”为代表的言行规范,给市纪委机关工作人员划定了红线、设立了规矩。出台的《区县(自治县)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等四个文件,在提名条件上,突出强调纪委书记、副书记人选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注重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中选拔。 在此基础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自身实际,自加压力,加强干部管理。梁平县率先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实施个人事项报告全覆盖,要求全县315名纪检监察干部向县纪委递交个人事项报告。渝北区纪委研究制定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及其负责人基本职责任务》《关于进一步发挥纪(工)委委员作用的意见》等文件,细化明确了纪委、纪委书记落实监督责任的清单,形成了完整的责任体系,并对工作能力、作风情况不适合纪检监察工作岗位的7名干部予以调离。大足区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履行公务的纪律规定》,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纪律管理。 在划红线、立规矩的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梳理权力清单,自查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加大监督力度。 市纪委在对全市纪检监察权力进行系统调研的基础上,着重对纪检监察权力内容及运行中存在的风险点进行了剖析分解,分两步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启动了权力运行风险防控工作,探索制定了《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干部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方式方法、制度体系和体制机制,在全市初步建立起了干部监督工作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 彭水县纪委各部室分别对职权项目逐一进行了清理,共梳理8个方面的权力29项,自查权力运行风险点72个,制定防控措施74条,制作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权力运行流程图8张。铜梁区梳理制定了《铜梁区纪检监察权力运行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初查目录表》,逐一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对权力运行中的风险点逐一制定防控措施。 查处不手软,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针对工作作风问题,市纪委机关开展“严防失误、力戒延误、杜绝错误”学习整改活动,建立错情通报和问责机制。针对区县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日常行为难监督的实际,建立定期沟通和工作报告等制度,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开展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并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不管被反映的问题多少、情节轻重,均制订详细的核查方案,组织专人调查核实,形成初核报告,提出处理建议,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坚持不护短、不手软、不姑息。“为维护这支队伍的纯洁性,市纪委对严重触犯党纪国法的,坚决清除出党员干部队伍;对自我要求不严、存在有损纪检监察干部形象问题的,坚决调离纪检监察工作岗位。”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李维超表示。今年1―8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45件,立案查处20件20人,给予党纪处分10人、政纪处分2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重庆市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