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权是人民法官对有利益冲突的矛盾纠纷进行居中裁决的判断权。其具有国家公权属性、又与利益密切相关,因此,人民法官一定要严以律己,对权力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时时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并主动接受全面的监督,以确保做到公正司法、为民司法。
心存敬畏,筑牢“严以律己”的思想防线。思想是人的灵魂,是行动的先导。人民法官手握司法权力,决定他人的财产利益归属、夫妻子女离合、自由生死去向,因此往往成为腐败侵蚀的对象。一些法官,包括一些身居高位的大法官宗旨意识薄弱、思想观念低俗、放松放纵自己,为图安乐享受和一己私利,假借手中的司法权大搞权钱、权色交易,最终都落得个锒铛入狱、身败名裂的下场。前车之鉴,人民法官一定要心存敬畏,筑牢严以律己的思想防线。作为法官,要知道司法是社会正义的底线和自己肩上的责任重大,对自己要高标准、严要求。对党纪国法要有敬畏之心,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持服务宗旨、坚守基本底线,做人不“妄为”、有权不“任性”,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修为政之德,以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做派公正司法、为民司法,以赢得群众的理解、信任、尊重与支持。
手握戒尺,恪守“严以律己”的行为规范。严以律己,不仅要内化于心,更要外化于行。首先,坚持事实法律根据,做到公正司法。人民法官裁判案件不能从自己的主观好恶和与当事人的亲疏远近出发,而应该严格遵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标准,做到公正司法。其次,廉洁自律,要能忍受住清贫寂寞。作为对利益纠纷进行裁决的人民法官,必须廉洁自律、洁身自好,否则本应居中裁判的法官,不可能再做到客观中立和公平公正。再次,做好表率,担当起社会正义的捍卫者和文明风尚的引路人。法官必须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做一个遵纪守法的表率,并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去教育、感化、影响其他人,成为社会文明风尚的引领者。
慎独慎微,接受“严以律己”的全面监督。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人民法官更是要谨言慎行、慎独慎微,严格要求自己,接受社会各界的全面监督。首先,主动接受当事人的监督。法官在拿到案件后要全面了解案情和当事人的真正诉求,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接受当事人的询问、质疑和监督,并做好答疑解惑和裁判说理工作。其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人民法官要通过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和借助新闻媒体的力量予以积极回应,依法做好解释相关工作。再次,密切配合纪检监察工作。纪检监察是对公职人员的自我警示、监督与约束,也是关爱同志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