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莲都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公开、公正、公信”法院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市中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开展“公开、公正、公信”法院建设专项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践行“八项司法”,着力转变司法理念、优化司法职能、改进司法作风,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以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为我区打造“三大莲都”,实现率先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开展“公开、公正、公信”法院建设活动,重点增强三项意识(责任意识、争先意识和创新意识),建立健全六项机制(审判流程管理机制、阳光司法考核机制、案件质量评查机制、解决矛盾联动机制、便民为民服务机制、廉洁司法教育机制),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和队伍形象,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努力打造“公开、公正、公信”法院。
二、总体安排
活动分为动员部署、实施推进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时间安排为2013年3―12月。
(一)动员部署阶段(3-5月上旬)
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对开展“公开、公正、公信”法院建设活动进行统一部署和动员,统一思想,明确活动的意义,充分激发全院干警的积极性。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各部门要按照活动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合理的规划,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实施推进阶段(5月中旬―11月)
1、着力打造“司法公开工程”
推进立案公开。积极推进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立案信访接待大厅“一站式”服务功能。(1)在符合法律规定及材料齐备情况下,做到案件随到随立,审查、立案、收费不离柜台同步完成。(2)落实“首问责任制”,实行礼貌用语和服务禁语,热心解答群众咨询。(3)更新完善触摸屏电脑信息,供当事人查询。(4)将诉讼费用标准、证据指南、常用诉讼文书样式等规定印制成册或上墙,供当事人免费取阅或参阅。(5)告知当事人网上案件查询系统使用方法,方便当事人了解案件信息。
推进庭审公开。(1)进一步完善庭审公开长效机制,依法应当公开开庭案件的公开开庭率应达到100%。(2)设置同步视频室,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尽可能满足群众和媒体旁听需求,有选择地在网络、电视等媒体上直播、录播庭审过程。(3)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要求达到98%以上,尝试开展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工作。
推进执行公开。(1)在2012年开展网络司法拍卖试点的基础上,充分借助市中院“零佣金”网络拍卖平台,力争做到能网拍的均应上网,机动车和产权明晰、已腾空或容易腾空的房屋原则上在网上拍卖,其他有意向竞买人及异地的拍品尽量上网拍卖。(2)试行人民陪审员陪同执行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执行。(3)健全落实执行回告制度,主动向权利人回告案件执行以来的进展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配合法院执行等有关事项。(4)提升执行措施透明度,对当事人财产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强制措施和划拨、提取、以物抵债等处分性强制措施均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对案外人异议等执行案件中直接影响当事人权益的重要裁决事项依法举行听证。
推进听证公开。坚持平等、公开、效率和合议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案件依法公开举行执行听证、信访听证和复查听证,对听证程序、内容和结果依法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公开。除法定情形外,均允许社会公众参加旁听,听证公开率要达到100%。
推进文书公开。(1)推进普通程序审理并以判决方式结案的案件文书上网工作,裁判文书上网率不低于80%,未上网裁判文书每月应向审管办报备,审管办每月通报各部门文书上网情况。(2)全面开展归档报结工作,实现案件报结、档案管理与信息录入的“三同步”。(3)推进档案电子化工作,年底前完成2000年以来诉讼档案电子化工作,争创省级达标,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社会公众同步、有序开放诉讼档案查询系统。
推进审务公开。(1)继续开展法官联系人大代表工作,实行院长联系省人大代表、分管院领导联系市人大代表及区人大中心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联系区人大代表的分级联络制度,7月份集中开展“上门走访联络月”活动,每季度定向联络代表不少于1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重大案件庭审等活动,全年不少于6次。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法院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2)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不少于2次,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不少于12次,全年开展“法制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不少于4次。(3)加强法院网站的维护和管理,及时公布法院便民信息、工作动态、管理制度、诉讼流程、研究成果等信息,外网网站要做到每天有更新,法院微博定期更新。(4)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建立举报投诉台账,及时、有效处理当事人或社会公众通过来访、来信或者网络途径反映的举报投诉,要求做到“事事有登记,件件有结果”。
2、着力打造“司法公正工程”
保障案件程序公正。(1)贯彻落实市中院《审判执行管理工作细则(试行)》和我院《审判执行质效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和规范立案、送达、排期、庭审、评议、执行、结案、信访、档案管理和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等各环节程序和具体细节。(2)更加注重落实新修订刑诉法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程序公正等重要理念,推动落实缓刑监管、分别关押、分别审判、犯罪记录封存、社区矫正等特别程序保护制度。巩固“扩大指定辩护”的成效,落实好“通知辩护”工作,保障当事人辩护权利。(3)强化新修订民诉法关于程序、诉权、公平、证据和效率意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高效审理涉民生民事案件。全面试行诉前登记制度,掌握好“引调”、“立调”和“立预”案件分类办理流程,确保当事人诉权得到有效保护。(4)认真抓好行政案件集中指定管辖试点工作,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
保障案件实体公正。(1)强化证据裁判理念,重视对证据的质证、认证以及合法性审查,有效甄别和打击虚假诉讼。推行案例指导制度,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避免“同案不同判”。(2)坚持调判结合,营造和谐关系。进一步优化大调解工作机制,对不宜调解以及调解不成的,及时依法作出裁判。民事调撤率要达到65%以上。(3)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老弱病残、下岗职工、农民工等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养老金、抚恤金和拖欠工资等案件。支持新一轮的企业兼并、重组、重整,引导可淘汰企业通过破产清算等方式退出市场。积极参与“千名干部结对千家规模企业送服务”,领导带头联系企业,主动提供司法服务。(4)全面建成执行“点对点”查控机制,探索“准备、查控、研判、结案”分段执行试点工作,进一步解决执行难。实际执行率不低于70%,执行标的清偿率不低于65%,民商事案件实际履行率不低于85%。
保障审判权公正行使。(1)加强审判管理,实行重点指标数据全程监控、评估和通报。月均存案工作量控制在1.5个月以内,平均审(执)限天数不超过30天,上诉案件平均移送天数不超过8天,执行款发放平均天数不超过20天,18个月以上未结案数保持为零。(2)坚持错案、瑕疵案件公开讲评制度,完善错案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差错瑕疵。申诉率在0.25%以内,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要低于3%。(3)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和审务督察,继续做好明查暗访和庭审、文书评查工作,在案件常规评查基础上针对本院弱项质效指标选取部分审判节点加强专项评查,庭审录像率要求达到100%。开展“执行监督年”活动,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4)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贯彻“法院救济先行、检察监督断后”的立法思路,探索运用司法程序化解信访问题。
3、着力打造“司法公信工程”
严格执法,维护司法权威。(1)认真贯彻执行我院《法官规范化司法指导意见》,从司法活动每一个环节规范司法行为,以规范化司法促进司法公信。(2)规范案件合议制度,避免案件合议中的简单化和形式主义,保障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提高案件质量。(3)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认真审查申请回避事由,强调主动回避,避免当事人合理怀疑。(4)加大执行力度,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判决书和调解书确定的法律义务,依法对拒不履行的犯罪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维护司法严肃性。(5)完善诉讼和执行失信管理机制,建立诉讼失信行为数据库,随案发放《诉讼诚信告知书》,提升失信信息曝光度,引导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紧扣主题,践行司法为民。(1)认真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把司法为民落实到审判、执行的每一个环节。(2)组织各业务部门开展法律风险社会提示工作,充分发挥司法的宣传、引导和社会服务功能,减少社会矛盾纠纷,推动社会和谐发展。(3)开展案件回访和满意度测评活动,随机回访当事人,建立法官与律师的相互评价机制,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重视意见收集、整理和研判,不断改进自身工作。(4)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在原有基础上适当扩大巡回审判的范围,方便群众就近解决纠纷。(5)加强判后答疑,由审判业务庭庭长及承办法官负责对办案程序和实体问题进行答疑,用群众能够理解的语言耐心解答疑问,一审民事行政息诉率要达到90%以上。(6)加强与慈善总会、残联等社会组织和政府部门的沟通协作,完善司法救助机制,为确有需要的困难群众提供司法救助。
改进作风,树立公正形象。(1)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六项措施”和省委“六个严禁”的要求,积极开展“正风肃纪促发展”作风建设活动,改进干警作风,提升队伍工作效能。(2)按照“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要求,大兴干事之风。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开展岗位创先争优活动,奖优罚劣。(3)继续落实好随案发送《廉政监督卡》工作,积极推动廉政风险预警系统建设,坚持对违法违纪“零容忍”理念,努力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继续加强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风险防范,切实通过制度创新提升廉政效果。
文化强院,赢得群众信任。(1)按照“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要求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传承和弘扬我院“莲花”文化,认真组织青年干警开展“光荣 传承 梦想”主题教育活动,落实院史荣誉室和格言警句上墙,增强法官职业荣誉感。(2)开展“职工之家”、“五星级支部”创建、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等评选活动,积极培育丽水法院系统先进典型,努力打造亲民、廉洁、规范的法官队伍,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信任。(3)完善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加强青年干警及调研骨干培训,试行新提拔中层干部到立案信访窗口锻炼和新进院干警到基层法庭锻炼制度,提高化解矛盾、解决难题的能力。根据干警个人特点制定培养计划,积极争取干警到基层单位和上级部门挂职锻炼,努力促进法院干警全面发展。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份)
全面细致地回顾和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以自查与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院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