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对我院阳光司法领导小组予以调整:
组 长:舒维云
副组长:魏建平、施建伟、黄祖培、王庆文、黄 明、蒋华靖、宋建中
成 员:王燕芬、吴威丽、金陈乾、张叶伟、吴文波、朱益钦、韦剑锋、周山丹、阎丽群、蓝小春、厉子勇、周国明、吴丽青、陈 波、朱伟军
下设办公室,由黄祖培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王燕芬、吴丽青、陈 波。
二0一三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