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指导思想
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按照中央“坚持突出重点、坚持‘两个基本’、坚持稳准狠、坚持打早打小、坚持专群结合、坚持除恶务尽”的工作原则。采取提前介入、从重从快等有效措施,加大打击力度,保持对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促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力以赴投入到专项斗争中,全面落实区委工作要求,查办一批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摧毁一批农村恶势力团伙,严惩一批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分子,有效打击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嚣张气焰,整治一批涉黑涉恶问题严重的重点区域,确保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为世博安保及明年基层换届选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三、工作重点对象
1、煽动群众聚众闹事、故意毁坏财物、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生产经营、妨害公务或干扰重点工程施工的;
2、欺行霸市、强占资源、强揽工程、强买强卖、侵吞公私财产的;
3、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拘禁、非法讨债以及收取“保护费”的;
4、非法持有爆炸物品、涉枪涉爆犯罪的;
5、破坏选举、干扰村务、破坏集体经济的;
6、盗窃、破坏农村“三电”(电力、电信、有线电视设施)和水利工程,严重影响农民生产生活的;
7、开设赌场、聚众赌博、护赌放款的;
8、严重扰乱学校、幼儿园教学秩序、骚扰在校师生的; 
9、拉帮结伙以宗族、帮派等势力形成乡霸、村霸、路霸的;
10、其他有前科劣迹,并又有现行违法犯罪行为的。
四、工作措施
1.宣传发动。与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敦促违法犯罪分子,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2.打击处理。加强与公安、检察等机关的协调配合,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和社会关注的案件,提前介入,做好案件受理前的准备工作,依法快审快判,绝不在审判环节上贻误战机,及时、有效地打击各类黑恶势力犯罪。
3.建章立制。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责任和目标。本院主要领导为“农村打黑除恶”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办理农村涉黑涉恶案件的直接责任人,对涉农村黑恶势力案件没有及时依法审理的,层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通过审判活动与有关各方共建长效机制,全面参与农村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广大农村长治久安。
五、工作要求
1. 统一思想,强化领导。把思想统一到区委的重大部署上来,高度重视“三农”工作,进一步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审判工作,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成立打击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斗争和“莲城清风进乡村”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陈积华担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黄祖培为副组长,刑庭、法警大队、办公室、行政装备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刑庭),负责具体工作。
2. 严肃纪律,公正执法。严明审判纪律,决不允许为犯罪分子说情、开脱罪责的情况发生,一有发现,即严肃处理。凡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办案过程中有免予刑事处罚、判处缓刑等事项的,要及时报告区“农村打黑除恶”领导小组。坚持“严打”方针,坚持“两个基本”的原则,坚决贯彻“依法从重、从快、从严”的方针,对专项整治行动中确定的十类对象,特别是对黑恶势力的首要分子以及累犯、惯犯,依法严惩,从重判处,决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