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增强审判机关效能,改进审判工作作风,根据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经院党组研究,决定于今年1月25日至3月25日,在全院干警中开展廉洁司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指针,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要求,自觉坚持司法工作“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密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和“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落实“深化作风建设年”和“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升干警素质,促进公正廉洁司法,为推进我区经济社会顺利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廉洁司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促进广大干警充分认识新时期继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极端重要性,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正确认识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进一步增强推进司法廉政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服从大局、服务发展为要求,充分认识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廉洁、司法公正的新期待、新要求;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培养健康情趣,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切实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和求真务实的自觉性。同时,要以开展教育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进法院规范化管理,强化制度和诉讼便民措施的执行力,提高素质树正气,作风务实树形象,更好适应审判执行工作的需要,增强法院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三、方法步骤
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为期二个月,从2011年1月25日开始,至3月25日结束。分部署动员、集中学习、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动员阶段(时间为1月25日至2月15日)
召开动员大会,传达学习省高院蒋永志组长在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讲话精神和市中院《关于开展廉洁司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通报我市法院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由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积华同志作廉洁司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动员报告,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开展院长与部门集体谈心活动,各部门召开专门会议,提高对开展警示教育专项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营造全院浓厚的活动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学习阶段(时间为2月16日至25日)
1、认真抓好专题学习。在学习阶段要组织重点学习以下内容: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贺国强书记工作报告和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在全国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省高院齐奇院长在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编印的《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法犯罪典型案例选编》等。
2、组织开展学习交流。在学习阶段,每个部门要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干警学习有关文件,每个干警都要写学习体会,并充分利用会议进行学习体会交流,使全体干警深刻领会中央及各级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牢记党的宗旨,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增强党性党风党纪意识,自觉服从党的领导,服从大局,服务发展,服务群众。要通过收看警示教育片、通报违纪违法人员事件等形式以及组织开展“算廉帐”、“写廉文”、“征廉言”等活动,增强教育的直观效果,强化自我教育。在对待钱物上,洁身自好,不送不收,不贪不沾;在对待权力上,坚持司法为民,真正做好为民、务实、清廉;在接人待物上,正确认识和处理好讲人情与讲党性、讲关系与讲原则的关系,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第三阶段:自查自纠阶段(时间为2月26日至3月10日)
1、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各级领导和全体干警要联系实际,结合我院进入新大楼办公,全面推进审判、政务、行政等规范化管理,狠抓落实。认真组织开展廉洁自律、勤政廉政及思想作风情况自查自纠。
2、召开组织生活会。查找:一、有无违反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的行为,要逐条对照检查,认真查找在执行规定上存在的问题和在落实本院规章制度上存在的问题;二、围绕风气正、作风实、按章办事三个方面要求,深刻检查个人在思想、工作和学习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
3、组织对自查问题的处理。干警在自查自纠中主动报告存在问题的,本人要在部门会议进行检讨,深刻认识,认真吸取教训,开展教育和帮助,对此依法依纪从宽处理;对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依法依纪从严处理。对反映问题比较多的干警,由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部门领导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做到警钟长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第四阶段:整改落实阶段(3月11日至3月25月)
1、认真梳理问题和落实整改。各部门对本部门存在管理问题及干警自查的问题分别进行梳理,认真剖析,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完善制度,落实防范措施,形成书面报告上报活动办公室。专项活动办公室根据部门及干警梳理出的廉政风险点,查找存在问题,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进行反馈,增强整改工作的针对性,制定本院防腐预案,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切实落实整改。
2、完善制度监管和执行力。法院领导班子要从廉政风险和作风节点上认真进行查纠问题的分析,检查在落实制度管人管事机制上的漏洞、盲点和薄弱环节,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司法行为,明确监管职能部门和责任,落实考核和问责制。同时,要建立健全院、庭两级监督组织网络和长效动态管理工作台帐,形成自律、管理与监督、惩治并重的制度执行力保障机制。通过教育专项活动对提高队伍综合素质起到促进作用,使干警在精神面貌和作风转变上有深刻变化。
3、加强对活动情况指导检查。在开展教育活动中,院领导要深入到分管部门,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巡查和指导,防止出现对警示教育活动学习不认真、查找不深入、整改走过场的情况。专项活动办公室要对各部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对出现上述问题部门和个人,一经查实,予以通报批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被通报的部门或受到处理的部门及个人,一律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四、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端正态度。在新形势下加强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的举措,每个干警必须高度重视,要统一认识,端正态度,以高度政治责任自觉投入到活动中去。要坚决摒弃“审判任务重、搞警示教育影响工作”的抵触情绪;坚决摒弃“抓反腐败要针对有权有势的头头脑脑、与一般干警百姓关系不大、没必要少数人生病大家吃药”的厌烦心态,坚决摒弃“吃点喝点拿点不是大问题、只要把案件办好、把当事人关系搞定就行了、或者对个人请客送礼不能沾,对单位的沾点没问题”的错误想法,坚决摒弃存有“拿了收了别人不知道,只要对方不说、肯定不会出状况、不会受到查纠”的侥幸心理,在思想上筑牢防线,在行动上不触击这根“高压线”。
2、联系实际,精心组织。在开展活动中,各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实施意见组织好各个阶段教育活动内容的落实,监督全体人员完成学习体会、个人自查报告、活动小结的撰写,组织开展交流,对不认真自查的,对责任人严肃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认真进行问题梳理,做好相关材料上报。进一步完善部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部门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建立监督管理和查纠台帐。
3、统筹协调,抓好落实。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活动的开展,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自查自纠上,敢于暴露思想,敢于正视问题,做到不隐瞒、不遮掩,在查纠问题的同时,更要从长效机制上谋划管理,做好预防监督工作。各部门从严格管理入手,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凡是部门人员在执行制度上不落实、不严格的,首先向部门领导问责。对存在问题在限定期内整改不到位的,部门领导要依据有关规定向管理职能部门提请对其进行组织处理。要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努力营造守纪律、讲文明、风气正、作风实、秩序好、环境优的良好氛围。
4、加强宣传,确保实效。要认真开展专项活动的宣传交流,院庭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好分管部门和人员的警示教育活动,带头并及时督促所属干警按时撰写学习体会,做好廉政风险节点排查工作,制定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部门管理制度。激励全体干警始终保持公正廉洁的优良品质和过硬的思想作风,努力完成以审判执行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向建党90周年献礼。
五、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陈积华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副院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监察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监察室、办公室、政治处、行装科为成员单位,负责集中警示教育活动方案的实施。
2、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一把手要科学合理按排,以虚促实,要追求学习、工作两不误的效果,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既要自我教育提高认识,又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自查、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落实整改,务必使活动取得成效。 
3、加强监督检查。院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对各部门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的情况适时进行检查。分组讨论、组织生活会均应认真做好记录,院活动办公室将派员参加。院党组将听取各部门自查自纠和整改方案情况的专题汇报。
二0一一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