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20”洪灾后,我院积极响应区委号召,克服自身办案压力,组织机关党员、团员干部到芦埠村开展灾后卫生清扫工作。主要做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院党组书记、院长舒维云带头参加,全体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积极参与,广大党员干部涌跃报名。通过开展定点划片、责任到人等方式确定卫生包干区,各清扫小组分头到各片区参加清扫,重点针对村内主要干道、房前屋后、公共场所进行集中清扫,确保卫生清扫区域全覆盖。二是加强思想疏导。在卫生清扫的过程中,我院干警也积极进村入户,了解群众受灾情况,通报“8.20”强降雨汛情,鼓励村民要增强信心,积极开展生产自救。活动也影响了周边村民,部分村民自发参与卫生清扫活动。三是注重解决问题。我院始终坚持服务受灾群众、不给群众增加负担的原则,积极为受灾群众提供物质帮助。如:针对垃圾清运车辆不足问题,积极协助村双委组织清运车辆,帮助解决垃圾清运费用等。
此次活动历时2天,共计参加人员约80人次,走访受灾群众50户,清扫垃圾杂物20车,得到村双委及群众的一致好评。(院 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