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与女友分手染上毒瘾,以贩养吸终陷囹圄。6 月 25 日,我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湖北籍男子谭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5000 元。
现年 27 岁的谭某系湖北咸宁人,早年到浙江丽水打工。去年 11 月份,与谭某交往了 6 年的女友和他提出分手,心情低落的谭某在朋友的带动下开始吸食毒品,以寻求暂时的解脱。其后,他还帮人贩卖毒品。
2013 年 3 月 10 日 晚,谭某接到刘某(另案处理)需要购毒品冰毒的电话,便从刘某处拿了用于购买冰毒的钱,到一个绰号叫“有了”的人处以人民币 1750 元的价格购买了 5 克冰毒。嗣后,谭某私下留取部分冰毒供自己吸食,再将剩下的冰毒以人民币 1750 元的价格卖给刘某。
同年 3 月 13 日晚,谭某又再一次从“有了”处购买了 5 克冰毒(净重 4.84 克),并以人民币 1750 元的价格卖给刘某,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
法院审理认为,谭某的上述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综合其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等情节,遂依法判作出上述判决。
近年来,我院协同相关部门坚持打击与教育并重原则,在加大涉毒类案件打击力度的同时,通过法制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强化舆论引导 , 宣传毒品及涉毒犯罪的危害性 , 努力促使全社会逐步形成“拒绝毒品、珍爱生命”的态势。
2013 年上半年,该院共审结涉毒类案件 16 件 28 人,同比分别下降了 60.98% 和 55.56% 。此外,我院还对 2012 年以来审结的 57 件涉毒类犯罪案件进行了分析,该辖区内的涉毒案件呈现三大特点:一是呈低龄化趋势。 与以往涉毒罪犯多为“先富群体”不同,近年来,犯罪主体正在向低龄化群体蔓延, 被判刑的 91 名被告人中有 18 人是“ 90 后”;二是文化程度偏低。初中以下文化的占 85.7% ,高中以上文化的仅占 14.3% ;三是以贩养吸情况突出。不少犯罪主体无固定职业,无经济来源,只能以贩养吸,“他们一般是因婚姻家庭不幸、生活压力大等原因染上毒瘾 ,最终走上犯罪道路。例如,今天被判刑的谭某就是这种情况。”据该院刑庭法官阙少萍介绍说,近年来,该院审结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案件中九成以上的被告人系吸毒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