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建立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首 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重要性认识
第一部分: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渊源及现状
(1)我国廉政建设制度和反腐倡廉制度的渊源
(2)我国廉政建设制度和反腐倡廉制度的历程
(3)我国廉政建设制度和反腐倡廉制度的现状
第二部分: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应注意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各个环节
(2)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应注意从源头上抓起
(3)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注重加强保护老百姓和群众的利益
(4)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注重提高干部队伍廉洁自律意识
(5)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求注重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第三部分:制度建设应从预防腐败的角度去创新
(1)制度建设要符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2)要在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上有所创新
(3)制度建设应与教育相结合,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道路
(4)制度建设应注重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制度办事的意识
(5)制度建设中应注重建立新的具有强大约束力和不可人为控制的事前监督和事后惩罚机制
(6)制度建设要符合市场经济制度发展的要求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是我国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是我党在新时期将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工作,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和建立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重要保证,它是党和国家制度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时代离不开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深入开展也离不开制度建设。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是党和国家新时期对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和理论创新,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规律认识的深化。把制度建设作为构建惩防体系的核心和根本途径,预示着制度反腐必将是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战略性选择。因而,有必要在此谈谈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和建立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一、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渊源及现状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反腐倡廉制度虽然是近年来中国反腐斗争实践中应运而生的措施,但它的思想却源远流长,先秦时期就建立了巡视制度,明朝朱元璋为惩治官场腐败,曾亲自主持修订《大明律》、制《大诰》,以加大对贪官污吏依法惩治的力度。制度反腐更是国外发达国家治理腐败的一条重要经验,英国早在1889年就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反腐败法》,2003年又公布了新的《反腐败法》草案,有效防范和控制了腐败蔓延,北欧国家之所以取得国际社会公认的廉政建设成就,原因也在于各国普遍拥有一套全民参与、他律与自律相结合、完善有效的廉政法律制度,《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签署,则进一步推进了制度反腐的国际化进程。
我党的反腐败斗争经历了运动反腐、权力反腐和制度反腐的过程。而制度反腐思想是在反腐倡廉的实践中逐步确立,并不断强化的,毛泽东同志早就提出,在党内要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制度,邓小平同志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廉政建设还是要靠法制的战略思想,江泽民同志多次强调,要与时俱进不断推进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制度化和法制化,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党和国家领导人这些制度反腐思想在十五大和十六大报告中也得到了充分体现。十五大提出反腐败“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 党的十五大以来,党和国家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围绕建立党的纪检和行政监察两个法规体系,陆续出台了一批反腐倡廉实践急需的规范性文件,为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逐步迈入了“有法可依”轨道,进一步拓宽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同时也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提供了依据和保障。十六大进一步提出“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制度反腐思想逐步深入人心。中纪委三次全会对在2010年前建立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败工作制度体系作出部署,提出了更高更明确的要求。
当前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的历史时期,客观上存在诱发腐败的多方面因素,从目前我国社会腐败现象来看,权力是腐败的轴心,体制机制的缺陷、制度管理的漏洞是腐败的主要根源,因此,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充分发挥制度在反腐倡廉中的根本性、基础性作用,对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近年来,我党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制度,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发生率,努力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我市也和全国全省一样,这几年加大制度反腐工作力度,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适应新形势下反腐倡廉要求的法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还不健全,制度反腐还缺少有效的途径和方法,这些现象都严重制约着制度反腐工作的开展,如果不及时加强探索和研究,势必影响整个反腐倡廉的大局。
二、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一项庞大系统工程,必须总体规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既立足解决眼前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又要从长计议,有利于反腐败惩防体系的长远建设和发展。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又是一项艰巨复杂的任务,必须解放思想,立足创新,着眼改革,积极探索制度反腐的有效途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应注意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各个环节当中,在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等各方面都建立起长效的制度反腐机制。制度建设不能出现反腐败真空地带,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市场经济的今天,形形色色的腐败行为不断出现,腐败人员往往是抓住制度建设的空白点,钻空子,找缺口,挖空心事找制度上的漏洞去进行腐败行为,只有在制度和体制上进一步健全,针对腐败滋生蔓延的制度原因,对症下药,设计出切合实际,可以操作的制度框架全面地覆盖到反腐的各个方面,使腐败现象无滋生蔓延的条件和土壤,使腐败分子无空子可钻。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涉及“权、钱、人”的关键部门和重点领域,结合实际制定重点防范的制度和措施,集中力量解决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涉及重大政府投资、公共财政支出、主要财政收入等部门的反腐制度创新,在工商税务、金融证券、土地批租、政府采购、水利城建、规划管理等重点领域,建立重大项目、重大活动、重大决策制度保廉体系。积极推行项目代建制、造价管理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工程担保制和廉政准入制,进一步落实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四项制度,改革监督管理体制,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加强和改正对政府投资活动的监督管理。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各类行业作为反腐制度供给的重点,在教育、卫生、交通、电力等部门加大反腐败制度供给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对执纪执法、组织人事部门也要用制度去规范,确保廉洁从政。
2.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应注意从源头上抓起,制度建设应突出合理、公平、公开和公平竞争的特点,如制定的“收支两条线”为基础的财政管理体制,就应该突出合理的收费以及合符国情的公开的财政管理的特点,防止乱收费、乱支出。在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的干部任用制度时,就应该突出公平、公开的用人特点,在经营性土地使用等指标拍卖挂牌办证制度时,就应突出公平竞争的特点,这就是反腐败抓源头,从制度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具体制度,这些制度具有鲜明的针对性,具体的可操作性,因而能更好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落到实处。遵循阳光防腐、利益导向、源头治腐的总体思路,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实现反腐路径创新。按照公共政策、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的要求,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完善行政服务中心运作,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建立重大事项票决制、公示制,实行公共部门财政支出公开透明制度和审计结果社会公告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谨防腐败滋生蔓延。从提高腐败成本角度,探索建立廉政退休金制度和腐败经济制裁制度,建立公务员不良记录披露制度,加大腐败的打击力度,增加腐败被查处的概率,促使公职人员消除腐败动机。从减少腐败机会着手,积极推动和促进政府引入市场机制,培育和规范中介组织,运用市场手段优化社会公共资源配置,避免部分掌握公共资源的部门和人员权力寻租现象;推行机关福利收入统一制度,积极推进公车改革,探索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努力消除职务消费的腐败黑洞。
3. 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注重加强保护老百姓和群众的利益。要切实从制度上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公款吃喝、吃拿卡要、看病贵、行路难、办证难,解决纠纷难等问题。看起来小,但他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形象。要解决好它们并不容易,应该把这些事情通过仔细研究,在制度建立时,把这些细琐顽固、缺乏刚性的又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规范化、法制化,从制度上可以看出哪些事情可为,哪些事情不可为,哪些行为要受到奖励,哪些行为要受到惩罚,从制度上来解决老百姓的具体问题。从而达到预防腐败的产生。如最近出台的《 交通法》就是一部很好的法规,它规定了交通方面各项行为规范,包括交警的执法行为和驾驶员应遵循的行为规范,从一定程度上规范了交通执法人员的行为,起到了预防腐败现象的作用。要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公开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信息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特别是对公众关注度较高、公益性强和公共权力大的部门要实行重点公开,让群众有更多的知情权。建立法规制度建设和重大决策社会讨论、群众论证、民主听证制度,完善民主决策、民主评议制度,充分保障群众的发言权、决策权和评议权。要完善信访投诉制度,切实加强投诉中心和举报中心建设,加快举报立法,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和对举报人的保护制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监督权,充分调动公众参与反腐败的积极性。
4、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注重提高干部队伍廉洁自律意识。贪婪是万恶之渊。贪婪加权力,必然产生腐败。戒贪婪、守清廉,提高干部队伍廉洁自律意识是防止腐败产生的重要思想基础。最近几年,中央查处的党内高级干部中的腐败分子,都是在“贪婪”二字上栽跟头。河北省李真等贪官,都是在廉洁自律意识不强开始,思想防线放松,逐步走向犯罪的深渊。因此,每一位干部都必须牢把思想防线,特别是掌握着国家权力的干部,特别要增强自我约束能力,要建立廉政警示教育制度,用反面典型案件及身边血的教训经常进行警示教育。要建立定期学习制度、集中教育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教育制度。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
5.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求注重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重点环节和人财物等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努力探索和创新有效的监督机制。注重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切实把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制约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逐步建立重大事项报告、重大财务申报及年度廉政述廉等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权利运行的监督。注重探索建立领导者对工作分级管理的监督机制,继续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对各项工作的监督,加大对外出办事活动的监督,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探索加强对办事效率和办事质量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注重加强对干部任用、财务支出、装备物资采购的监督制度的建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财务支出情况、重大装备物资采购事项、重大工程项目监督制度的建立。
三、 制度建设应从预防腐败的角度去创新
1、制度建设要符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制度建设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要通过学习和掌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精神实质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深理解,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目标要求,增强认识和运用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紧迫性。要通过正确处理反腐倡廉与科学发展观理论的关系来落实科学发展观。既要把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己任,又要把维护干部合法权益作为职责;既要坚决惩治腐败,又要善于有效预防腐败;既要促进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又要实现自律机制与他律机制的有机统一。要通过加大监督检查来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加强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纠正相互攀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
2、要在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上有所创新
加强监管,不能“走过场”,必须切实做到有纪有法必依、执纪执法必严、违纪违法必究。一但发现违法违纪问题,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纪检监察部门应认真做好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立信访举报工作机制,对于群众举报信件,经加大查办工作力度,实行信访督办案件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大违法查办责任追究工作,建立健全由人到案、由案到人的查案工作机制,严肃查处违法办事行为。对发现干部中有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法乱纪案件;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案件;在办事中损害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的案件;知法犯法违规审判的案件;要组织力量,严肃地予以查处,决不姑息迁就。要逐步建立事后的跟踪随访制度,重点调查案违法违纪现象
3、制度建设应与教育相结合,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道路
制度建设要在不断完善原有制度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和道德教育,提高干部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水平,加大各项制度的宣传,使国家干部熟悉各项制度,把已经制订的制度落实到位,在实际工作中,要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梳理,找到制度缺陷,从而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应注重进一步提高执政为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使国家工作人员认识到权利是人民给的,行使权利只能为人民服务。推进教育工作制度化,健全思想教育机制。坚持教育面向全党全社会,积极推进党风廉政教育制度化,推进制度反腐的基础性工作。坚持党委(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领导干部在职自学制度和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坚持反腐倡廉专题教育制度,各级党组织每年要集中一段时间组织开展以反腐倡廉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把专题教育与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结合起来,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坚持完善网络教育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制度建设,充分运用影视、电教、戏曲、文学等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载体,努力提高党风廉政教育的感染力和影响力;实行分层施教制度,建立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家属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廉政教育制度,完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提醒教育制度,充分发挥教育的防范功能。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校和各类干部培训计划进行统一部署,形成反腐倡廉教育强大合力。制度与教育监督在反腐败中既要各有侧重,又要相互渗透,相互促进。教育是基础,侧重于教化,同时教育为制度的制订、执行奠定思想基础;制度是保证,侧重于权力行使的规范,同时制度为教育、监督的规范有效提供保障;教育是基础,监督是关键,侧重于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同时为制度的执行和人的素质的提高提供硬性约束。制度反腐作为新形势下反腐败的基本手段和主要途径,必须纳入整个惩防体系,与教育监督等其它手段相互结合、综合运用,以达到反腐的最佳效果。要通过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教育监督的全过程,努力形成教育监督的长效机制。要通过教育,深刻认识制度反腐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制度反腐意识,使制度反腐思想更加深入人心,努力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制度反腐的自觉性和能动性。要通过对制度的执行状况的严格监督,狠抓落实,切实维护制度的尊严和权威,从而全面推进制度反腐工作。
4、制度建设应注重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制度办事的意识
要创造公开、公正、公平的办事制度,加大违法办事的惩治力度,对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严格依照制度处理,做到奖惩严明,并加大宣传力度,对违法办事人员在福利待遇,干部考核提拔使用上加以限制,使违法办事的“成本”大大加强和提高,从而提高和规范国家工作人员的依制度办事意识。推进监督工作规范化,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坚持以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重点,以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为关键环节,努力构建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及同级监督相互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监督体系。在突出抓好党内监督的同时,拓宽监督渠道,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行政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的十项监督制度,制定各项监督配套措施,增强制度的刚性和可操作性,把党内监督工作推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新阶段。
5、制度建设中应注重建立新的具有强大约束力和不可人为控制的事前监督和事后惩罚机制
尽快建立起行政办事的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网络及高科技手段来加强办事的监督,把事后监督变为事前和事中监督,从而使问题公开化、明朗化,使违反制度者公开暴光,无藏身之地,使问题在未产生不良后果之前及时解决,同时推进惩处工作法制化,强化法纪约束机制。坚持依纪、依法、依规惩治腐败,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制定完善办案制度,促进办案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强化制度的规范功能和惩戒作用,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权,适时地将一些惩治性的规范上升到法规和规章层面,切实提高制度权威,弥补惩处工作中的纪律疏漏,增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约束力,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依法惩处力度。建立辞职制、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等组织处理制度,强化干部问责制,加大对违规干部和不称职干部的组织处理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环境。要逐步建立廉政预情网络,在检察、审计、信访、新闻媒体等单位设立廉政预情联系站,在县(市)区、镇乡(街道)、企业和村级组织有选择地建立廉政预情直报点,组建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行风监督员为主的廉政预情观察员队伍,多渠道、全方位地收集与反腐倡廉有关的信息资料。深入分析收集的信息,动态研究腐败行为的类型、形式、手法和发生的环节,及时预测一段时间内党风民情动向,为制度防范提供决策依据。建立预情反馈制度,发现单位在制度和管理上存在漏洞的,及时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责令纠正,防患于未然。以预警机制的全面构建,提高制度反腐的科学性和主动性。。
6、制度建设要符合市场经济制度发展的要求
建立真正的公正、公平和公平竞争的机制,思想要进一步转变,要把过去在计划经济形成的人说了算的行政管理习惯改成现代市场经济下的由市场调节的行政机制,改革政府的经济管理方式,反对垄断,鼓励公平竞争,确保各种资源按市场需求自由流动,各种贸易按经济规律进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制度反腐工作会不断面临新的挑战。因此,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正确把握反腐倡廉的工作规律,自觉适应实践的需要,更新工作观念,及时依据变化了的客观情况,创新法规制度,提出解决问题的新办法。必须体现服从服务于第一要务的思想,与促进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相协调,始终把制度反腐放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大背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前提、构建反腐败惩防体系的大格局中来把握。必须与政治、经济、社会方面的其它改革相配套,针对不同地方、部门、领域的特点,有的放矢地进行制度创新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