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关于“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的工作要求,坚持“四个到位”,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
思想认识到位,自觉深化对落实“两个责任”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到党组既是领导主体、落实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推进主体,坚持以上率下,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行动自觉和担当意识,把“两个责任”牢牢地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明确责任划分,即院党组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其他党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院纪检组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中院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监督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建立了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其他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干警共同参与的责任体系。
职能转换到位。进一步明晰纪检监察部门与政治部、机关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把工作重心转换到监督、执纪、责上来。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不兼任其他职务,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配齐配强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在机关党委和各党总支配备了专职纪检委员。加强廉政监察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廉政监察员在办案一线的日常教育和监督作用。
考核奖惩到位,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在调研指导、检查工作、选用干部、教育培训、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活动中,均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并纳入全年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方案,作为对中院各部门、各基层法院进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来源:市中级法院 作者:纪乃涌 报送人:李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