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众路线具有鲜明的目的性。我们党在革命斗争中创造出群众路线、提倡群众路线、坚持群众路线,目的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我们所从事的工作、开创的事业都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离开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就没有共产党本身的任何利益。党的十八大提出“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又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我们党所做的一切都是从人民群众的利益着眼,从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条件、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着手,这是群众路线的目的性的具体体现。
坚持群众路线是一种社会实践,而这种实践是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坚持群众路线就是坚持人民群众利益,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坚持的就不是群众路线,或者貌似、或者挂上招牌都不是真正的群众路线。没有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所在、不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行为,怎么能代表人民群众?怎么能有人民群众支持?怎么能有人民群众参与?怎么能取得胜利呢?
二、群众路线具有较强的应用性。群众路线是根本的工作方法。从“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目的出发”,采用“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在群众中集中好的、修正错的”工作方法,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我们所从事的工作,积极参与我们所创造的事业,动员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克服盲目性,增强自觉性,这都是群众路线的基本要求和成功的做法。有了群众的参与,得到群众支持,我们的工作才能无往而不胜。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组织人民群众创造历史,正是群众路线的有效方法,其应用价值不容低估,群众路线是把人民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的最有效的手段之一,所以说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方法。
三、群众路线具有发展成果的共享性。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应当是发展的成果、改革的成果同人民群众共享。人民群众应当在群众路线中获得利益、取得实惠、尝到甜头。因为群众路线的出发点是一切为了人民群众,让人民群众获得利益,群众路线的方法是让人民群众参与,因此,就必然有一个劳动成果与人民群众共享的问题。如果口头上讲是为了人民群众,动员人民群众参与,而在成果分享时忘记了人民群众、规避人民群众,不让人民群众分享胜利的成果,则不是群众路线,或者是不完整的群众路线。
群众路线的共享性,也具有现实与长远、地区与全局的差异。有些发展成果是现时的,人们短时间内可以分享到;有些发展成果是长远的,人们要在较长的时间才能获得;有些发展成果在本地区获得了而其他地区难以获得,这是客观存在的。但是我们坚持群众路线应当让群众分享到应有的成果,这是群众路线目的性“一切为了人民群众”在结果中的体现。
总之,我们坚持群众路线,应当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有效地组织动员群众的积极参与,更要注意工作成果让人民群众共同分享。只有这样,群众路线才有旺盛的生命力。
(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 李忠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