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和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
在河南代表团讨论政府工作报告中,张立勇代表发言时说,虽然近年来全国法院对涉诉信访工作高度重视,投入很大的精力,但涉诉信访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越级访、重复访、赴京到省访严重,集体访、缠访闹访等非正常上访问题突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今年中央政法委将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确定为“四项改革”之一,明确提出了将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解决的改革思路。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后,人大信访机构、政府信访部门将不再接待涉诉信访群众,人民法院的信访接待量将大幅增加,任务将更加繁重,各级人民法院目前的办理机构难以适应工作的现实需要。同时,上下级法院之间缺乏及时有效的工作沟通联络平台,缺失统一的操作规程和办理依据等,都将对纳入法治化轨道后涉诉信访工作形成极大制约。
为应对涉诉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后的新形势、新任务,有力维护涉诉信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办理机构建设。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后,人民法院不但要应对信访量大幅增加的新形势,及时回应上访群众诉求,维护上访群众合法权益;还需通过涉诉信访案件办理,发现审判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和不足,及时弥补和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现有各级法院的立案庭尚不足于承担涉诉信访新形势下的工作任务,建议各级法院参照执行局的模式,设立立案信访局,内设两庭一处,进一步强化涉诉信访案件办理的专职机构。
二是建立四级法院联网的涉诉信访网络工作平台。建议尽快建立四级法院联网的涉诉信访工作网络平台,实现上下级法院的实时双向信息互联互通。上级法院在接待来访群众时,要在第一时间将上访人反映的问题通过网络工作平台反馈给相关法院,使下级法院及时知道哪个案件、哪个当事人不服裁判,到上级法院进行了上访,以便第一时间开展判后答疑、教育疏导,帮扶救助,争取把涉诉信访案件及时化解在初始状态。
三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研究制定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条例。涉诉信访案件不同于正常的诉讼案件,与普通的信访案件也有明显区别。涉诉信访从普通信访中剥离出来纳入司法渠道后,办理中既不能适用普通的诉讼程序,也不宜再适用专门指导行政机关办理信访案件的《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司法机关实践中将出现无法可依、无据可依的局面。为了使司法机关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有明确的操作规程,维护正常的涉法涉诉工作秩序,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研究制定《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条例》,使司法机关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