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请靠边停车””我并没有违章驾驶啊!” “你好,你的车辆没有违法违章行为。扣车原因是你没有履行生效法律裁判文书,法院对你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限制驾驶非营运小型汽车,交警部门依法协助法院查扣的。”“什么?怎么会这样”“你好,请予以配合。”
据悉,该车非驾驶人所有,但驾驶人是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被执行人,其相关失信信息已与交警部门进行了对接,共涉及标的60万元及利息,在执行过程中其拒不履行,莲都法院依法对该被执行人发出了“限驾令”,交警部门通过“路查”发现后及时通知了法院,9点04分,陈某某已被带回法院,鉴于其违反 “限驾令”行为,该院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并写了悔过书。
“这主要是为了解决部分被执行人经常被举报驾驶汽车,但经法院查询,汽车并不在被执行人名下,为了填补这一空缺,我们发布“限驾令”,无论是自己的还是别人,被执行人都不得驾驶。”莲都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介绍道。
刚刚带回了陈某某,此时,指挥中心报警电话又响起了,“你好,我们是交警队的,你们法院查封的浙Kxxxxx牌照奔驰车,现在被交警扣住,请赶紧派人来处理。”接警后,莲都法院执行局傅副局长带队出发前去扣车,到达现场后,驾驶人赵某也已抵达现场,“你人先下来,跟我们先到法院去,车子要扣下来”。原来这一次被拦截的驾驶人正是车主本人,而他正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案件的被执行人。
据了解,该案涉及标的为50万元,在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后,被执行人一直未来法院履行付款义务。通过查控,赵某名下有一车辆,法院及时对车辆进行查封,但被执行人赵某始终无下落,也找不到该车,在此次“春雷行动”暨“限驾”专项行动期间,交警部门根据已有的查封车辆信息及时对车辆进行了查扣、拦截。
赵某被带回法院后,经过协调,在履行了10万元标的后,对剩余部分已与申请人达成和解,车辆已被依法扣押等候处置,并对其违反“限驾令”的行为,依法作出了罚款1000元的处罚。
“龙泉高速出口这边又查扣了一辆车,驾驶人正是车主本人”,承办此案件的徐警官接到通知后,眉头紧锁,“快过年了,在外打工不容易,再做做工作,能履行了最好”。谢某某和吴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涉及标的2万元及 元利息,莲都法院查明并依法查封其名下的一辆现代牌小汽车,但并未发现吴某某及车辆下落。通过与交警队的联合出击,终于在春节前夕,吴某某从外地回乡过年之际发现了这辆车,交警立即将他拦下,并通知了法院。徐警官一直在电话里做着双方当事人工作,后经协调,吴某某履行了68000元,法院也对其违反“限驾”行为做出了罚款1000元的出发,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