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一早,李某带着 5 岁的儿子小勒到我院领取工资。
现年 34 岁的李某系莲都碧湖人, 2011 年经人介绍到丽水某轴承厂工作。
该轴承厂因经营不善,负债两千多万,已严重资不抵债,被多个债权人起诉至法院,我院于 2011 年 11 月 23 日依法查封了其厂房及机器设备。今年 9 月,该轴承厂实在无力继续经营而停产。 9 月 14 日,厂里 22 名工人因拿不到工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经调解,工人们和轴承厂达成仲裁调解协议。后因轴承厂未按调解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工资,工人们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为了让厂里的工人能早点拿到工资,在保护债权人权益的前提下,我院结合该系列案的实际情况,开设绿色通道,将查封的机器设备先行处置拍卖,优先支付 22 名工人的工资,共计人民币 14 万余元。
“昨天接到领款通知的时候,可兴奋了,高兴了一晚上,这一大早便带着孩子跑来了。”李某领了工资开心的说。
今年以来,我院多举措为农民工讨薪,如开通绿色通道、预留外地讨薪农民工银行账号直接汇付执行款等,截止目前,该院共有效执结农民工欠薪案件 104 件,涉及农民工 104 人,执行到位标的额 105 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