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时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有哪些立案方式
你了解吗?
这份起诉立案攻略请查收!
Part1起诉所需材料
1.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列明: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和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当事人的身份证号码或明确的身份信息、住所、联系方式;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2.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
自然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工商登记信息或者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律师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律所函、律师证复印件
委托员工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或公司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近亲属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3.证据材料
起诉时应提供与诉讼请求相关的证据或证明材料,如提供录音录像的需将录音录像刻录成光盘提交立案窗口,同时将录音内容整理成文字版一并提交立案窗口。
Part2立案方式?
1. 现场立案:当事人可到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491号莲都区社会治理中心1号楼立案。
2. 网上立案:可微信搜索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或通过浙江法院网上传起诉材料立案。
3. 跨域立案:当事人可就近选择“家门口”法院申请跨域立案。
4. 邮寄立案:当事人可将诉讼材料邮寄至法院立案,邮寄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括苍路123号莲都区人民法院 立案庭收。
Part3立案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递交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2.有证人的需提供证人姓名和住所。
3.当事人需提供户名为本人的银行卡账号,法人和其他组织需提供对公账号。
4.当事人应在收到《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次日起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费用,逾期未缴纳诉讼费的,依法按撤诉处理。
立案联系方式
诉讼立案:0578-2264151
执行立案:0578-2264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