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我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积极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八项司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业绩,为我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司法服务,并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下列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一、先进集体(2个)
执行二局、办公室
二、先进个人(19名)
邱湘玲、黄奇新、王菊英、胡月、李斌、季卫国、王玮、郑
耀亮、陈威、王思允、韦灵、张树春、陈波、魏小云、林燕、潘文军、陈军、何烨、杜国军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大的成绩。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认真学习他们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努力工作,积极进取,为全面完成2013年各项工作任务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0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