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贯彻上级法院、丽水市委、莲 都区委作风建设的工作要求,本院积极落实莲都区委关于开展“正风肃纪促发展”主题活动精神,切实加强法院队伍作风建设,增强队伍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纪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改进队伍作风,提振队伍士气,提升队伍形象,优化发展环境,结合法院实际,决定在本院开展“正风肃纪促发展”主题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省高院党组提出的“廉洁司法”的要求,围绕带好法院队伍、打造法官“人身防火墙”的目标。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省高院“五个严禁”和市委、区委改进作风的有关规定,加强作风建设,积极开展“正风肃纪促发展”主题活动,切实解决干警队伍精神不振、进取不强、工作懈怠、纪律松弛、作风漂浮、服务意识不强、着装不规范、违反警车管理规定等问题。实现干警作风明显改进、执行能力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升、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不断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全面提升。
二、活动整治对象和主要内容
此次活动整治对象为全院党员、干部、工作人员。主要内容, 以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行动,围绕一个目标,强化三机制,“教育、制约、监督”齐头并进,切实加强干警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服务发展稳定大局,推动重点工作落实。
(一)作风建设专项督查行动
以“两比两问强执行”为抓手加强干警作风建设,通过作风建设专项督查行动,整治“庸懒散奢”之风,以良好的作风保障发展,重点监督检查是否存在以下七方面行为:
1、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2、拒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六项措施”、省委“六个严禁”、省高院“五个严禁”和市委“二十条”规定,区委“实施办法”,顶风违纪的行为;
3、擅离职守、纪律涣散、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甚至“吃拿卡要”和借机敛财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
4、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私借等行为;
5、违反“三改一拆”违法建设的行为:
6、违反工程建设环境整治的行为
7、其他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
(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各部门)
(二)打造法官“人身防火墙”
根据“廉洁司法”的要求,围绕“八项司法”围绕带好法院队伍、打造法官“人身防火墙”的目标。抓队伍建设,带动干警业务能力和水平提升。以“打铁还需自身硬”、“物必先腐,而后虫生”警示全院干警。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从严治院,从严治警,坚持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及时查纠侵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促进廉洁司法。
(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各部门)
(三) 齐头并进,强化“三项机制”
1、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牢牢扭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建立干警“自律”机制,做到“不想为”。
按照省高院部署,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开展廉政承诺;层层分解落实,将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关业务部门,明确工作重点、责任,落实检查考核。进一步完善“三书两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院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组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干警积极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到工作过程始终。同时落实廉政套餐教育,认真开展任前谈话、诫勉谈话及廉政谈话,有效预防职务犯罪和渎职侵权行为,将党风廉政责任落到实处,切实提高法官抵御各种诱惑与腐蚀的自觉性。
(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各部门)
2、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框架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岗位风险防控,强化风险预警和责任追究,尽快开发廉洁司法风险预警系统,依靠“制度+科技”手段,切实将“风险点”转化为“安全点”。健全“他律”机制,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加强对法官执法办案活动的制约,使之做到“不能为”。
继续坚持法官办案“廉政回访制度”,切实加强对大标的、当事人信访不断、超期未归档报结、长期未执结等案件制约。要探索院庭长履行案件管理职责的内容和方式,规范和强化院庭长的案件管理责任,防范案件廉政风险。加大制度执行和问责力度,严格执行“五个严禁”、“任职回避”、“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以及省高院“约法十章”、“职业四要”等各项廉政制度,把已有的制度落到实处,防止制度执行虚化、弱化和空化。深化阳光司法、贯彻《浙江法院阳光司法指数评估体系》,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以公信树权威。
(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各部门)
3、强化效能提升机制
为提升工作效能,切实加大监督和查处的力度,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廉不公问题, 不断提升干警工作效率和制度执行力,优化案件质量和效率,服务保障“三改一拆”、工程建设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是加强审务督察
认真落实《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制定实施《莲都区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实施办法》,促进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提高整体工作效能。把审务督察工作作为深化司法作风,推进惩访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和有力抓手。依托数字法庭系统,对庭审纪律作风进行视频抽检督察,以审务督查和专项治理为抓手,深化司法作风建设,加大问题的通报力度,切实解决少数干警庸懒散奢、执法态度粗暴或工作方法简单、着装不规范、庭审笔录信息不全、值庭法警行为不雅、对待来访群众“冷、硬、横、推”等损害群众利益和法院形象的问题。根据最高院的要求,重点查纠干警违规使用警车、违法参与民间借贷等活动。
(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各部门)
二是开展业绩量化排名。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着力解决影响案件质效提升的突出问题;加强案件质量监督和流程监控,针对审判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要建立健全案件评查奖惩、瑕疵案件公开讲评和疑难发改案件集体会诊制度,重点提升我院案件质量水平;要根据岗位目标考核要求,每月通报业务部门月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每月对办案个人主要质效指标要实行排名通报,引导和督促部门、干警增强责任意识和竞争意识,努力谋求争先进位,切实做到用实绩说话、以实效争先。
(牵头部门:审管办;责任部门:各业务部门)
三是开展工作定期报告。建立健全工作定期报告等长效机制,实行“每月汇报、每季小结、全年总结”制度,避免工作出现“前松后紧”、“年底突击结案”等不良现象,确保全年各项工作均衡推进。
每月汇报:各部门每月23日前向分管院领导汇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明确次月工作计划,工作情况汇报表(附件3)同时抄报监察室;业务部门每月月底前召开质效分析例会,对本部门各项质效指标进行分析点评,并提出下月工作措施,相关情况同时抄报审管办。上述两部门汇总后提交院党组。
每季小结:各部门每季末月25日前需向院党组书面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季度工作重点,院党组视情况召开季度工作汇报分析会。书面汇报材料同时抄报办公室、监察室。
(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各部门)
四是强化信访举报查处。继续贯彻“从严治警零容忍”的方针不动摇,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绝不姑息迁就。重视查纠苗头性、倾向性的信访问题,防止小事变大事,确保干部少犯错误。加强信访举报的调查处理,规范信访办理程序,凡有实质举报内容的都要澄清有无,凡实名举报的都要给予答复,凡上级要求报结的都要及时上报结果,做到办理及时,答复准确、处理得当
(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各部门)
五是开展主要工作督查。围绕年初确定的30项主要工作,全院各部门要按照《2013年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要求抓好落实,争取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监察室将每月开展督查,并及时通报工作完成情况。
(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各部门)
四、时间和步骤
全院专项整治活动从今年4月份开始,到11月结束,分学习动员、查找问题、集中整治、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阶段(4月下旬-5上旬)
1、动员部署。召开“正风肃纪促发展”主题活动动员大会。
2、学习教育。各部门要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党员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六项措施”;省委“六个严禁”、省高院“五个严禁”和市委“二十条”规定结合深入开展党的宗旨教育、“三清”(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教育、爱岗敬业教育,开展“两比两问强执行”大讨论。在宣传教育形式和内容上,结合本院干警的特点,通过举办“廉洁司法教育日(周)活动,观看《警示片》,编写《忏悔录》等开展警示教育。一是不厌其烦,二是入心入脑。不断增强干警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探求教育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通过深入开展各种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廉政文化,引导广大干警自觉恪守职业道德,切实坚守司法良知,从而远离腐败
3、营造氛围。通过开设专栏、制作专题、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报道,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典型案例教育,把宣传工作贯穿主题活动始终,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查找问题阶段(5中下旬月份)
1、查找问题。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对照活动重点内容,认真查找干警作风、发展环境、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各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函或电话征求询问、开展谈心活动等多种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2、认真梳理。各部门要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归类,根据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填写《莲都区法院“正风肃纪促发展”突出问题梳理表》。并于5月17前上报本院主题活动办公室。
3、剖析原因。各部门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深刻分析根源,找准症结所在。在理想信念、工作作风和业务能力等方面明确整改的方向。并于5月28前将整改方案上报本院主题活动办公室。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5月下旬至11月上旬)
1、切实抓好整改。各部门要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动真碰硬,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要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公布整改结果,并加强对党员干警个人整改情况的监督,确保不走过场。
2、开展明查暗访。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定期不定期明查暗访。检查情况有记录、有结果、有通报。
3、认真解决投诉。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实行专人负责,台账管理,落实责任,认真查处,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交代。
第四阶段:建章立制阶段(11月中下旬)
1、测评验收。各部门采用自下而上、先个人后集体的方式对本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各部门整治活动成效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领导班子和干警职工纪律作风满意度进行测评,对满意率达不到80%的,责令延长活动时间进行“补课”。
2、经验总结。各部门认真总结活动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办法,并把一些成功做法和经验提炼上报,巩固整治成果。并于11月20前将整改报告和典型材料上报主题活动办公室;
3、建章立制。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结合本院实际,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干部管理、工作考核、联系群众、节俭办事等各方面的制度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正风肃纪促发展”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由院长舒维云任组长,魏建平、宋建中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宋建中、陈波、吴丽青、卓翠华组成,宋建中兼任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主题活动的组织、协调、宣传、案查、督办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主题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推动主题活动的合力。
(二)严肃纪律。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各界关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违规违纪行为,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追究责任,并将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注重实效。通过“正风肃纪促发展”主题活动,切实转变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各部门将解决当前党员干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主题活动的重点,坚持哪里有问题就解决哪里,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坚决反对搞形式、走过场,以实实在在的效果检验主题活动的成效。
附件:1、莲都区法院“正风肃纪促发展”主题活动工作计划
2、莲都区法院“正风肃纪促发展”主题活动突出问题梳理表
3、莲都区法院“正风肃纪促发展”主题活动联络员表
4、莲都区法院2013年各部门工作情况汇报表
莲都区法院
附件1:
莲都区法院“正风肃纪促发展”主题活动工作计划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
(学习动员阶段) 第一阶段 |
4下旬― 5上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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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立主题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2、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同时将方案上报主题活动领导小组综合组; 3、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会议,部署主题活动; 4、召开全院主题活动动员大会,各部门召开动员会议,学习与主题活动相关的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开展“两比两问强执行”大讨论; 5、积极开展主题活动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6、对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
(查找问题阶段) 第二阶段 | 5月 中下旬 | 1、各部门结合实际,对照活动重点内容,认真查找问题,形成自查材料,根据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填写《莲都区法院“正风肃纪促发展”突出问题梳理表》。并于5月17前上报本院主题活动办公室。 2、主题活动办公室根据上报自查材料,对各部门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找出全院性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形成报告; 3、召开主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分析查找出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案查重点。 |
(集中整治阶段) 第三阶段 | 5月下旬―11月上旬
| 1、各部门制订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着力解决存在问题;并于5月28前将整改方案报主题活动办公室; 1、根据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案查工作; 2、对主题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下发整改通知。 |
(建章立制阶段 ) 第四阶段 | 11月 中下旬 | 1、各部门总结整改情况,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并于11月20前将整改报告和典型材料报主题活动办公室; 2、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主题活动进行总结; 3、召开全院主题活动总结大会; 4、结合主题活动的成果,结合实际,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并将新出台的新制度报区主题活动办公室。 |
注:“正风肃纪促发展”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2264162 联系人:卓翠华
附件2:
莲都区法院“正风肃纪促发展”主题活动突出问题梳理表
部门: 填报时间:
存在主要问题 | 整改时限 | 整改措施 |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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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于5月17日前报区法院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3:
莲都区法院“正风肃纪促发展”主题活动联络员表
姓 名 | 职 务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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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部门:
本表于5月15日前报区法院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4:
莲都区法院2013年各部门工作情况汇报表
部门: 2013年 月
类别 | 主要工作及成效 | 存在在问题和困难 |
本月工作开展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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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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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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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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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月工作安排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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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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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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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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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于每月23日前报区法院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