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比业绩、比创新、比作风、争先进位”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本院各部门: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比业绩、比创新、比作风、争先进位”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已经院党组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比业绩、比创新、比作风、争先进位”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促使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促进全院中心工作、重点任务有效落实,根据区委“首善担当创一流”总体部署,决定在全院深入开展“比业绩、比创新、比作风、争先进位”(以下简称“三比一争”)主题实践活动。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区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把深入开展“三比一争”主题实践活动作为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载体,作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抓手,突出实践导向和问题导向,落实“关键在做”要求,切实解决当前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精神状态不佳、工作作风不实、担当意识不够、创新意识不强、能力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把心思集中在“想干事”上,把胆识体现在“敢干事”上,把能力发挥在“会干事”上,把目标落实在“干成事”上,在全院营造聚精会神抓办案、比学赶超争进位的浓厚氛围,以干部思想、作风、组织、廉政建设的改进,推动各项工作谱写新篇章。
二、主要内容
“三比一争”主题实践活动在全院各部门和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要以各项工作争先进位为目标,紧紧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审判执行质效提升和党的建设等中心工作,比业绩、比创新、比作风,推动审判工作有新业绩、党的建设有新加强。
(一)比业绩。主要是比谁的付出多、比谁的贡献大、比谁的业绩好,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牢记宗旨、忠诚履职,干好本职事,办好组织事,管好身边事,把审判质效提升、公正高效司法、全面从严治党作为衡量工作业绩的重要标准,把甘于吃苦吃亏、无私奉献的精神体现到工作生活中的一言一行、每个细节,下定决心、苦干实干,拿出真本事,使出真劲头,努力为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贡献力量。
(二)比创新。主要是比谁的办法多、措施实、效果好。要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克服按部就班、因循守旧,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的开展工作,解决问题,在实践中摸索经验、创造经验。要提高创新能力,直面问题和短板,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先进做法,形成符合莲都法院实际的解决方案。要牢固树立“品牌意识”,大胆创新,各部门要打造2―3项亮点工作,培育在全市法院、全区范围内都叫的响的工作品牌。
(三)比作风。主要是比谁的态度好、比谁的作风实、比谁的担当多,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注重干好每件小事实事,脚踏实地,爱岗敬业。要牢固树立“为官避事平生耻”的理念,敢于担当、善于担当,面对困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院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率先垂范,抓好工作的督促指导。部门负责人要履行好主体责任,主动作为,以实的态度、实的作风,一项一项抓推进,一件一件抓落实。
(四)争先进位。各部门要对照区委和市中院考核目标,结合本院年度重点工作责任分工以及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开展部门承诺活动,明确本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制定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要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荣辱意识、大局意识和主人翁意识,积极进取、爱岗敬业、扎实工作,为法院的发展贡献自已的智慧和力量。
三、重点任务
本次主题实践活动从2017年7月开始,到年底结束。活动不分阶段、不设环节,重点把学习提高、查摆问题、整改落实、考核评比作为“规定动作”贯穿始终,在学中改、改中做、做中超,努力把各项任务做实、做细、做到位。
(一)深化学习教育,提升思想认识。全体党员干部要紧扣区委“同心同向同力,共建共融共享,善谋善作善成”的总要求,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带头解放思想,带头转变作风,带头学习研究,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以学习提升的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新提升。
1.开展专题学习。通过中心组学习、支部集中学习、座谈研讨、专题辅导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区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引导党员干部重新审视、仔细分析、深入思考区情变化,客观看待优势,辩证对待劣势,把握全区发展的内在规律,最大限度发挥自身优势,用战略眼光和开放思维看待问题,以思想解放、思路更新、方法创新和能力提升,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绩。
2.开展专题研讨。围绕“比业绩”、“比创新”和“比作风”为主题,每月开展专题研讨活动。研讨前,要结合学习和工作实际,深入思考研究,找准本部门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认真撰写发言提纲;研讨中,要将研讨主题与自身工作职能职责紧密结合,有思想认知、有问题导向、有具体措施,有完成时限;研讨后,要深入全面总结,针对自身或工作中存在的“短板”,提出破解的有效办法或努力方向,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二)深入查摆剖析,找准突出问题。要坚持边学边查,分别从“坚守实干”、“履职担当”、“廉洁自律”三个方面深入查摆,自觉检查在思想境界、为民情怀、素质能力、作风形象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切实把制约工作的各类问题找准,把症结找对,把原因析透,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增强学习针对性和有效性。
1.开门纳谏“群众提”。继续实施“开放抓党建”制度,通过开展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面对面地与干部群众探讨交流、征求意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和群众家中,面对面听取意见。开展个别谈话,主动交流思想、征求意见,进一步找准存在的问题。
2.对照镜子“自己找”。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好干部”标准和“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自觉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认真查找班子及个人在履行职能职责、把握方针政策、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画好“自画像”。
3.虚心问询“上级点”。各部门要主动征求、虚心听取上级部门、院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建议。院领导要靠前指挥,及时对分管部门在业绩、创新、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指出存在的差距,提出意见建议。
4.谈心交流“互相帮”。坚持“面对面”与“背靠背”相结合,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谈心,帮助领导班子及成员查找存在的问题。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谈心,党组织负责人与普通党员谈心,互相帮助查找问题。各部门也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征求意见箱、随机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向同级单位征求意见建议。
5.座谈讨论“集体议”。通过分别召开“两代表一委员”、人民陪审员、特邀监督员、律师代表、老干部等不同层面座谈会,力求征集意见对象的广泛性,听到最真实的声音。同时,还要注重到纪检、组织、审计、信访和有工作业务往来的部门单位了解有关情况,重视来信来访,从中查找存在的问题。
(三)认真整改落实,推动问题解决。要坚持边查边改,真查真改,领导班子要建立“一名领导牵头、一个部门负责、一项方案跟进、一套措施管理”的工作机制,党员领导干部个人要主动承接班子问题,与个人问题有机结合,明确具体措施,科学施策、精准发力,坚决杜绝虚、空、飘倾向,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1.制定整改方案。区分比业绩、比创新和比作风三个方面,领导班子要围绕查摆出来的具体问题,制定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整改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要分类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做到整改目标明确、措施办法可行、时限要求具体。党员干部个人要逐条对照找差距,逐条制定整改措施。要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请群众评价和监督。
2.开展重点整治。围绕查摆出来的问题,深入开展“三个专项整治”。整治“不会为”问题,重点整治在其位不谋其政,大事做不来、小事不愿做,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等问题。整治“不想为”问题,重点整治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对群众要办的事情找客观理由拖着不办,对上级交办的任务找客观原因顶着不办等问题。整治“不敢为”问题,重点整治借口管得严了、约束多了,该抓的事不抓,该管的事不管,只求不出事,庸庸碌碌守摊子、平平安安占位子、浑浑噩噩混日子等问题。
3.推动整改落实。要采取协调催办、跟踪督查、会议督办、限时办结等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要通过约谈、通报、问责等措施督促落实。要完善领导定期巡查机制,通过明察暗访工作和集中整治活动,曝光反面典型,大力整治“庸”、“懒”、“散”问题,增强干部责任意识,转变干部工作作风。
(四)从严考核评比,注重结果运用。坚持以实际工作业绩、解决问题效果、群众认可程度为主要标准,从严考核评比全体党员干部工作成效,把“比”的过程作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重要途径,把“比”的结果作为班子评定等次、干部调整使用的重要依据,切实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导向。
1.开展评比考核。要把“三比”主题实践活动考核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有机结合,对照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实绩,通过上级领导点评、党组织自评、群众参评、上级党组织考评等多种方式,对领导班子评定档次、领导干部评定等次。一般党员干部,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民主测评,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评定。
2.树立先进典型。要深入挖掘、精心培树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命名表彰,发挥榜样示范、典型引领功能,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思想上对齐、在作风上对照、在行动上对标。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凝聚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3.强化激励奖惩。把“三比”主题实践活动与干部选拔任用、教育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以工作实绩论英雄,树立崇尚实干、担当、奉献的用人导向,真正把那些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优秀干部提拔上来;对工作不尽职尽责、作风不严不实的领导干部,落实离岗培训、谈话诫勉、组织调整等管理制度,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实干担当、乐于奉献、争当先进。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领导责任。全院成立“三比一争”主题实践活动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处,负责日常工作。各部门承担直接责任,抓好本部门主题实践活动。各部门负责人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主题实践活动紧紧抓在手上。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加强对分管部门主题实践活动的督促指导,有效传导压力,发挥示范引领推动作用。各支部要提高思想认识,对在主题实践活动中走了过场、流于形式的,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注重宣传引导。要突出抓好主题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各部门要积极挖掘,及时总结,大力宣传主题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对主题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新认识、新经验、新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努力形成推动发展的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同时,要通过实名通报、事件评述等方式,及时曝光反面典型,发挥监督警示作用。
(三)加强制度保障。要建立健全鼓励激励机制,崇尚实干、激发活力,让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得褒奖、获重用;要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探索、宽容失误,让敢担当、敢创新的干部没顾虑、有舞台;要完善落实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动真碰硬、传导压力,让不作为、不奉献的干部受惩戒、让位子。同时,要认真总结活动中的有效做法和措施,对已有制度进行梳理,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要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要抓紧修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