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莲都法院积极创新涉环境保护案件审理模式,灵活运用生态恢复性司法机制,主动延伸涉环境保护审判司法服务,涉环境保护审判工作取得较好成效。2017年以来,共审结涉环境保护案件320件,其中刑事案件13件,判处罪犯14人。主要做法:
一是创新环保诉讼模式。专门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中心”,实行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审合一”,负责审理因污染环境、破坏及影响生态资源而引发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开辟“绿色通道”,符合受理条件的环保案件快速受理,并优先予以排期开庭,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二是打造专业审判团队。建立环保审判人才库,加强专业知识培训。选任3名能力强、具有环境保护专业知识的资深员额法官组成3个“1名员额法官+1名书记员”的环境保护审判小组,负责涉环境保护案件的审理。三是活用生态恢复机制。坚持惩治犯罪与保护生态并重,在追究涉案人员刑事责任的同时,责令被告人承担修复林木,放养鱼苗等补救措施,及时对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四是延伸司法服务范围。建立与政府环保部门、行业协会协同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沟通、协作配合、技术咨询等制度。主动向环境污染者或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及时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加强环境监管监测等。建立环保案件全程跟踪执行制度,定期回访污染现场,确保判决执行到位。五是加强环保法制宣传。适时选取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深入社区、农村等开展巡回审判,并积极通过电视、报刊、广播、微博、微信等平台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叶文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