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大港头木制品行业整治工作动员会后,我院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努力为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党组会专题部署落实,研究确定立案、民事、行政、执行条线的具体服务举措。成立司法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7名院领导任副组长,按照“1+1+2”的模式(即1名副院长、1名庭长和2名工作人员)抽调人员成立工作组,专门负责协调处理有关涉法问题。
二是建好工作机制。完善诉前化解和衔接机制,专门在指挥部综合组下设民事纠纷处理组,驻点负责提供现场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和政策宣讲等。同时,与大港头司法所建立联合调解机制,充分运用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各自优势,向群众宣讲土地政策法规,以及违法占地和违法搭建建筑应承担的后果。共提供法律咨询及政策疏导16人次,开展纠纷联合调解2次。
三是用好司法权力。充分发挥审判和执行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到整治活动中来。开辟“绿色通道”,对相关的民事、行政、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实施案件协调沟通机制,积极与相关主管部门主动沟通,综合运用诉与非诉手段,共同化解整治工作中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果断采取强制措施,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强制执行权,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如:积极运用执行权,依法处置变卖碧湖产业园区某地块及厂房,确保大港头木制品行业龙头企业浙江众达家具有限公司按时搬迁,有效推进大港头木制品行业整体搬迁工作进度。
(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