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案件质效,莲都法院通过“三个结合”开展“百案回访”活动,效果明显。
主要做法:一是自我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随机抽取2013年以来办结的100件案件,对实体处理、诉讼程序、裁判文书、庭审活动以及是否存在违纪违法情况进行全面评查;同时采取上门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听取当事人及代理人意见建议。二是听取意见与判后答疑相结合。分14组交叉回访案件,认真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了解真实想法。同时,主动宣传法律法规和司法程序,消除当事人疑惑,增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认同。三是查找问题与整改落实相结合。设立案件回访台账,逐案填制“案件回访情况”与“征集意见建议情况”。对当事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建议统一整理并分类限期整改落实。
通过回访,该院共发现卷宗装订、裁判文书、笔录签名等各类瑕疵18处,征集到群众意见建议10条,共中9条已列入整改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