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6月初,我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建立青年法官导诉机制,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便利。
主要做法:一是明确导诉内容。在立案大厅设置导诉台,配置电脑等办公硬件,每周安排一名35周岁以下青年法官为来法院办事的群众提供诉讼引导、咨询,介绍办案程序和案件流程,查询案件进度,联系案件承办法官等服务。二是明确导诉标准。要求导诉法官做到“五有”,即咨询有人应、电话有人接、诉讼有人引、案件有人查、法官有人找,努力减少当事人诉累。三是建立导诉台账。制作“导诉日志”,包含当事人身份信息、导诉事项、办理结果、群众满意度等内容,要求导诉法官详细记录每次导诉全过程,并将导诉情况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作为个人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