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舒院长在动员讲话中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领会教育实践活动的意义。要认识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是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是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区委工作大局的有力保障。二是要立足实际,解决问题,切实保障教育实践活动见实效出成果。做到“四个坚持”,坚持领导带头,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全方位查改“四风”问题;坚持“开放式”互动,努力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坚持求真务实,切实完善长效机制建设。三是加强组织,统筹推进,切实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坚决按照区委和上级法院的要求,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同时结合法院工作特点,把“自选动作”做扎实。
区委第六督导组郭晓波组长认为我院党组对教育实践活动高度重视,前期准备工作扎实认真,制定的实施意见符合相关精神要求,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三方面意见:一是要牢牢把握中央、省、市和区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四风”,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领导带头,率先垂范,注重分类指导,有序推进。二是要扎实搞好教育实践活动。要认真学习领会上级精神,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参加教育实践活动,以走在前列的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三是要认真做好督导工作。督导组要紧紧依靠法院党组开展工作,坚持以良好的作风抓督导,认真履行督导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