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9日,我院依法受理了由莲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三名黄包车夫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犯罪案件。
    被告人林庆强(男,1956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农民,永嘉县人)、刘相远(男,1958年12月2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农民,青田县人)和汤伯林(男,1953年9月10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农民,莲都区人),均在丽水莲都区从事人力黄包车运营工作。
    检察机关指控,2011年9月15日,因为不满关于禁止客运人力黄包车在府前菜场周边通行的文件规定,被告人林庆强、刘相远和汤伯林以分发事先起草的《给黄包车的公开信》、《通知》等方式,煽动上百名黄包车主、车夫聚集在府前菜场附近,将黄包车横停在路上,以此堵塞正常通行长达数个小时。其中,部分人员还堵塞市运管处大楼楼梯通道,致使工作人员无法正常办公。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林庆强、刘相远、汤伯林的上述行为已构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遂依法提起公诉。
目前,该案正在排期开庭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