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院积极落实能动司法,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司法联动。日前,我院就行政执法文书不规范等问题,向市安监局发出司法建议,得到积极回应。
我院在审查一起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过程中,认为市安监局在该案执法文书内容表述等方面存在瑕疵,为此向该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该局在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一栏和处罚主文中明确被处罚对象;同时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
嗣后,该局积极发函回应并采纳了我院的司法建议,并提出三项具体改进措施:一是向执法人员下发通知,要求吸取教训,认真整改,在今后的执法文书中写明处罚对象;二是从2010年9月起使用全国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确保所采集的当事人具体情况全面规范;三是重视调查和执行程序的衔接,加强县局市级安监部门之间的信息反馈和交流,避免逾期提请法院执行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