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我院依法审结8起社会关注的被告人向公安人员行贿犯罪案件,陈树种等8名被告人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至一年九个月不等的刑罚。
我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树种、肖民、李华峰、赵志宏、周永军和李华杰,为了避免自己摆设的赌场被公安机关查获,以便从中抽头获利,分别送给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富岭派出所原主持工作副所长朱峰等5名公安人员(均已获刑)共计人民币15.8万元、15万元、14.8万元、12.63万元、5万元和4万元。
另查明,被告人徐晓军、杨春伟在为他人开设的赌场看场期间,为了避免赌场不被查处,以便从中谋取利益,分别分多次帮助赌场老板送给上述公安人员共计人民币25万元、12.6万元。
我院认为,被告人陈树种等8人为避免赌场被公安机关查获,并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违反国家的廉政建设制度,给国家人员送以金钱,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