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科学思维推动党风廉洁建设
第一,要有战略思维,把我们党铁腕反腐的决心和意志置于党和国家事业的全局中进行审视。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我们党作为执政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就是腐败,这是我们党基于现实执政环境下的自觉认识。着眼于新的形势和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从一项经常性的重大任务被提升为迫在眉睫的重大战略任务,成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使党的建设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融为一体,而且突出了全面从严治党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作用。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关系人心向背、关乎党的生死存亡,更关系整个中国的发展战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一旦出现反弹,后果不堪设想。必须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坚定打赢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的信心和决心。
第二,要有辩证思维,用联系的、发展的观点看待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战略举措。从“八项规定”到反“四风”,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从强化党的纪律规矩到建立健全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从简政放权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等,这些部署和举措充分体现了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反映出这一工作正在逐步实现由反腐到防腐、由权力反腐到制度反腐、由治标到治本的转换。在反腐败斗争策略上,治标与治本是辩证统一的,治标是治本的基础,治本是治标的结果。治标的关键在于以实实在在的反腐败成效取信于民,为治本赢得时间。面对严峻的反腐败斗争形势,雷厉风行、暴风骤雨般的重拳反腐,不仅能体现我们党的强大决心,也让社会公众树立起信心。在“拔烂树”“治病树”“扶歪树”“除病根”的过程中,以“真刀真枪”“打虎拍蝇”消减腐败存量的同时,震慑和遏制腐败增量。同时,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既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又不断强化落实党委纪委“两个责任”,积极重构政治生态,从而达到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这一标本兼治的目的。
第三,要有系统思维,把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所取得的成绩放在整个社会大系统中进行分析。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很大成绩,党风逐渐好转,但“病根未除,禁而未绝”,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查处的大案要案来看,大都发生在资源和权力较集中的领域和岗位,体制机制的缝隙和漏洞为一些人提供了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的机会,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市场秩序不规范、政府审批权力过大、对市场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绝非一朝一夕之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交换原则也一定程度上渗透到党内生活中来,党员干部面对的各种诱惑日渐增多,思想教育加强了但思想防线还没有筑牢,反腐败体制机制建立了但还不够完善。为此,必须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时刻绷紧反腐败这根弦,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以顽强的毅力和韧劲,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不断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以创新精神推动党风廉洁建设
第一,加快立法进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迫切需要加强立法,固化反腐败工作的经验和成果,解决举报人人身安全保护、举报线索查办、保密、信息反馈规范的问题以及纪检部门与司法机关、审计部门等协调配合问题。要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把法规制度建设贯穿到反腐倡廉各个领域、落实到制约和监督权力各个方面,真正使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让法规制度的力量充分释放。
第二,扩大社会参与。1945年,毛泽东在回答黄炎培提出中国共产党如何跳出中国历代王朝兴亡的周期率时说:“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民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实现社会参与反腐败,使腐败分子现身于阳光下,这是反腐败斗争取得最终胜利的基本保证。改革开放近40年的发展,不仅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创造了重要条件,而且为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社会参与提供了强大的物质基础和科技人文基础。新的历史条件下,反腐败斗争社会参与和群众监督必须依法有序开展,才更有生命力。
第三,强化权力监督。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核心在于对权力进行有效制约和监督。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领导干部如何使用权力,使用得对不对,使用得好不好,当然要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认真对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建立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保证权力真正为人民谋福利。
第四,善用科技手段。随着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推向深入,科技扮演的角色越发重要。把现代科技手段嵌入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通过大数据在系统之间高速传递和相互印证,进行实时监控和有效预警,突破了传统工作方式的时空局限,使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能够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干扰,提高反腐败斗争成效。去年中纪委推出手机“一键举报”功能,在微信公众号里点开“四风举报”就可以直接举报有关党风政风的问题,让群众举报又多了一种方式、也使“四风”生存的空间越来越小。从手机APP到人脸识别,从电子打卡签到到微信,各地纪检部门也在不断利用科技创新反腐败工作方式,开启反腐败大众化、公开化时代,充分释放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热情。可以说,互联网思维是一种开门反腐、官民协同反腐思维,正倒逼领导干部改变观念,主动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
第五,把好选人用人关。人民群众往往将选人用人看作评价政治生态的主要标尺,选人用人风气正意味着政治生态良好,反之则认为政治生态恶化。因此,把好选人用人关、建立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制度是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要把健全选人用人制度,作为当前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点之一。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严把选人用人关,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任人唯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各级党组织要增强干部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切实加强监督,加大对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问责和查处力度,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大力培养、大胆使用忠诚干净担当、谋改革促发展实绩突出的干部,不断开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