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纪的“利剑”要始终高悬。党员干部“破法”无不从“破纪”开始,要以眼里揉不进沙子的认真劲儿,加强执纪问责,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谁触犯了纪律谁就要受到严肃处理。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积极探索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创新党内监督方式,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威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过硬成果。
切实加强党委(党组)监督,实现监督全方位
加强党内监督,第一位的是加强党委(党组)监督。要不折不扣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增强监督意识,履行监督职责。江苏省委常委会每年都专题听取各省辖市委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述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落到实处。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把坚持民主集中制作为强化党内监督的核心,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班长与班子成员的关系,把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以及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充分调动起来。进一步完善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在议事决策、选用干部等方面细化具体规范,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要加强经常性的监督。党委(党组)监督是全方位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组织的日常工作,对党员的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都是党章规定的主体责任。要把监督融入到对干部的日常管理之中,及时掌握干部的日常思想和行为表现,把干部成长发展全过程、工作生活各领域、思想行为各方面都置于严格监督之下。
把纪律挺在前面,实现监督无例外
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是党章对各级党组织作出的明确规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一是制度的笼子要扎得更密,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哪个环节薄弱就在哪个环节着力、哪个领域问题突出就在哪个领域突破,切实提高党规党纪的系统性、严密性。二是执纪的“利剑”要始终高悬,党员干部“破法”无不从“破纪”开始,要以眼里揉不进沙子的认真劲儿,加强执纪问责,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谁触犯了纪律谁就要受到严肃处理。三是守纪的“扣子”要扣得更紧,把党规党纪教育有机融入思想理论武装、能力素质培养、履行岗位职责的各方面,引导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系紧自我约束的“风纪扣”,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在纪律面前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高度敬畏,使尊崇纪律、严守纪律真正成为内在的自觉追求。
推进巡视和派驻监督全覆盖,实现监督无盲区
要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近三年来,江苏省委常委会17次听取巡视情况汇报,省委巡视组先后10轮对177个地区和单位开展巡视,实现了对省辖市、县(市、区)和省属国有企业全覆盖,今年要实现对省级机关、省属高校和省直单位的全覆盖。要深化巡视内容,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以“六项纪律”为尺子,深化“四个着力”,着力发现腐败、纪律、作风和选人用人方面的突出问题,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创新巡视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使常规巡视更规范、更有力,专项巡视更专、更活、更准。用好巡视监督成果,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实现纪委派驻监督机构全覆盖,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江苏省已经推进了首批7家单位纪检组组建和调整工作,今年要实现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要自觉接受派驻机构的监督,支持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派驻机构要强化责任担当,聚精会神干纪检,把监督执纪问责的触角延伸到最前沿,真正把“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发挥出来。
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有力武器,实现监督常态化
实现有效监督,既靠外部推动,也靠自我检视。党员干部对自己的缺点错误敢于正视、主动改正,对别人的缺点错误敢于指出、帮助提高,这是党性坚强的重要表现。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自我批评要“一日三省”,相互批评要随时随地,对批评意见要闻过则喜、虚心接受,真正使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加强党内监督的常态,成为每个党员干部的必修课。要把民主生活会作为领导干部政治体检的有效手段,遇到重要问题或普遍性问题,需要集体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就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把事情说清楚、谈透彻,努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推动党内监督经常化、长效化。(江苏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罗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