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尊敬的法官大人》谈法官的纪律作风建设
作者:刘黎明 发布时间:2013-11-27 09:48:02
近日,工作闲暇之余,偶读《尊敬的法官大人》一文,读完掩卷而思,感触颇深。回首过往工作中的点滴,不由得使自己警醒、反思。这本书非常清晰完整的传递了其主题思想,法官的纪律作风建设是一种责任和敬业的精神;每个法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荣誉感和纪律意识,自信、诚实、主动、敬业,从而成为了可信赖和承担重任的人。
书中讲述到:美国一个法官穿着黑袍走进法庭时,大家会感觉到,这个人似乎是上帝派来的。
美国法官形象在很多普通人的心目中是非常庄重的。在美国的法庭上,原被告和双方的律师都称法官为“尊敬的法官大人”。没有人敢在他面前说:“法官大人,您看,今天晚上要不要我来安排一下,咱们一起去吃个饭、洗个脚,然后再去夜总会唱唱歌?”估计人们连这样想的念头都不可能有。
有人形容说,当法官作为一个俗人脱了黑袍,从你身边走过去卫生间时,大家可能会一时认不出他来了。你会觉得这个人很面熟,要仔细看才能辨认出原来是刚才坐在法庭上穿着黑袍的人――这个人已经被神职化和非世俗化了。
美国的法官受到其特定的道德准则的严格管辖,判断其违规的门槛极低,只要“看起来行为不当”,便可构成违反职业道德。如果法官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律师吃顿饭,就足以受到惩戒,甚至撤职查办。
在很多西方国家里,从事法官职业通常是寂寞和孤独的。他们必须刻意地与世俗社会保持一定的距离。我在美国法学院参加毕业典礼时,发现学校邀请了很多社会名流来参加,有国会议员、企业家、名律师等,但唯独看不见法官们的影子。法学院似乎从来不邀请法官出席这样的典礼,估计请他们也不会来。在形形色色的校友会、同乡会、同学会、联谊会、茶话会、团拜会、推介会上,几乎看不到法官的影子。
据中国法学界在日本留学和工作多年的“日本通”朋友介绍,日本的法官们也是一群寂寞孤独的人,他们很少去参加什么应酬。如果想喝酒,只是自己一个人单独喝,个个都是“龚自珍”(有工夫自己就斟着――马季相声里的玩笑)。前不久,我在一个会议上遇到一位从日本最高法院派来中国“挂职”的日本外交官。我问他:“日本法官有没有和律师勾结在一起吃喝玩乐、贪赃枉法的事?”大概他觉得我的问题令他无法接受,他几乎失控地大声地对我喊道:“NO!”
如果说欧美国家的文化传统与中国人差异太大的话,那么我们在一些亚洲国家和地区(比如日本、韩国、新加坡,还有中国的香港、台湾等地)也同样可以看到现代法治的成熟稳定以及法律职业群体的相对公正和廉洁。
两年前,该文作者在中国政法大学的一次演讲中,对台下一些将来可能去当法官的年轻学子们说,你们如果觉得将来去从事这样一个寂寞孤独的职业很不舒服,那么现在赶快过马路,想办法去对面的北京电影学院学表演。但是如果你选择要当法官这样的法律职业人,那实在太抱歉了,世俗的东西跟灵魂的东西只好分开。或许,正是这种清廉和自律,才赋予了这类司法官员在整个社会的威严和信誉。
最近发生在上海这座城市里的“法官集体嫖娼”事件,让中国法官作为一个职业群体蒙受极大的耻辱。在中国,法官们很少获得过类似“尊敬的法官大人”这样尊贵的称呼。长期以来,由于套用行政公务员编制,人们更习惯把他们当作“官”而非“法官”。中国法官职业长期缺乏崇高感和尊贵感,不能不说是建设“法治社会”过程中的极大缺憾。
全面加强法官作风建设,使法官始终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作风,是新形势下法院系统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作为一名法官,应自觉地全面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一、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改进思想作风和学风,树立勤奋好学、求真务实的形象。勤奋学习、学以致用。孔子说:学,而后知不足;毛主席也曾经说过,有了学问,好比站在高山上,可以看到很多、很远的东西;没有学问,就如在阴沟里走路,会感到摸不到方向而且恐惧。一个人一天不学习自己知道,二天不学习同事知道,三天不学习大家知道。法官必须牢固树立并不断强化“法官应当是读书人”、“法官应当坚持终身学习”的意识。勤奋学习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经常性地多读书,读有益的书。可见书是一样好东西,读书是一件好事情。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法院的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对全国法院和法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作为一名法官,要履行好职责,就必须进一步改进思想作风和学风,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勤奋好学、学以致用,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审判水平。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努力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法律知识,学习经济、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努力成为学以致用、用有所成的专家型法官。应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创新审判思路和执行思路,推进审判方式改革和执行方式改革,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始终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和花架子,着眼于解决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研究新情况,探索新途径,总结新经验,把握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的规律,努力提高司法能力和执行能力。
二、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心系群众、司法为民的形象。加强法官的作风建设,一定要有身居斗室、心系百姓的宽大胸怀。今天的法官队伍更应该在言行上充分体现一切为了人民,为了一切人民,为了人民的一切。我们的老百姓,尤其是农村的群众,其实最可敬、最可亲、最可怜,也最可畏。一名法官,无论从我们的职业要求来讲,还是从我们的司法良知来看,都应以公正裁判、高效执行来解民忧、排民难、助民乐,服务百姓,情暖万家!与此同时,法官不是也不可能生活在真空中,而是工作在多姿多彩的社会大局中,所以,我们当然应该在履行职责时服从大局、服务大局、服务中心工作。只有这样,我们的职权才能得到有效行使,我们的司法职能才能得到有效发挥。胸怀全局、服务人民的良好作风,还包括了真抓实干,勇于担当。谋大局,干实事,为人民,来不得半点虚假的东西。办案、办事虚与应付,敷衍塞责,马虎了事,出了差错以后又文过饰非,诿过于人,是最受百姓指责、公众唾骂的。讲政治、有大局观念,始终把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放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把握、去谋划、去开展。为此,应找准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结合点,将自己的职责与大局联系起来,有效地维护大局。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坚决制裁违背科学发展观、违背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行为。为了真正做到服务大局,作为一名法官,必须转变工作作风,始终心系群众、司法为民,做到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认真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打官司难”和“执行难”等各种突出问题,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坚持发扬民主,团结共事,改进领导作风,树立民主、团结、乐于助人的形象。民主是一种高尚的风格,和谐是一种大气的美德。民主凝聚人心,团结成就伟业。一支队伍、一个团队、一个班子,总有为主的、为次的。为主的讲民主,能够充分调动其他成员的工作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其他成员团结共事,有意识地树立奋发进取、无私奉献精神。要做到“量大、不争、和气、助人”。法官应当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不断提高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水平。合议庭、审判委员会在讨论决定案件时,作为每一名法官,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种意见,集中各成员的智慧,使案件的裁判及执行更好地体现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的规律,促进案件的裁判、执行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促进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顺利的开展。法官要有善良的品格,乐于助人理应成为法官应有的善良品质,这样的品质植根于法官的公平公正之心。法官之间要心胸开阔,从善如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做到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合力、生活上关心,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局面;法官对待群众尤其是处于一定困难的当事人,要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给予适当的帮助。当然,法官的乐于助人要坚持原则,要符合司法职业的特殊要求,不能偏离中立的立场。
四、坚持严于律己,勤俭节约,改进生活作风,树立艰苦奋斗、甘于奉献的形象。法官不能只严于律人而不严于律己。法官生活和工作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面对着形形色色的诱惑,面对着各种各样的拉拢,受到腐蚀的可能性很大。这就要求法官在作风上应有更高更严的标准,既要在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也要在生活上过得硬。每一名法官都要时刻警惕腐朽没落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侵蚀,不断提高自身的免疫力,防微杜渐,拒腐防变。要坚持廉洁自律、公正司法,自觉接受各级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办“关系案”、“人情案”,更不办“金钱案”。为此,法官应当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讲操守、重品行。应牢记“两个务必”,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带头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带头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一心扑在工作和事业上,淡泊名利,无私奉献,始终保持人民法官的高尚情操和高大形象。
五、公道正派、廉洁司法。公道,就是要公正用权、公正司法;公道处事、公道待人。群众盼望公道,有如万物需要阳光。播洒阳光的人,自己心中要有阳光。正派,应该是指行为检点,作风正派,情趣高尚,生活健康,人际关系正当。司法公正,人们不一定会记住;司法不公,人们一定不会忘记。不公不正,首先会丢掉名声,其次是幸福,再次是健康,严重的会丧失自由甚至生命。廉洁司法,一定要牢记职责,守住本份,严防底线,不越红线。要看得穿、想得透、忍得住、放得下。尽管目前法官的社会地位还不是很高,待遇不是很好,没有应有的尊荣感,但相比而言,法官和法院工作毕竟是一份令人十分羡慕的职业,多少人为之神往、梦寐以求。事实上,这一职业,这一称谓,至少给我们以安宁,给亲友以荣光,所以,我们应当珍惜,以一份洁净心,一份诚实心,一份感恩心面对她,维护她。
六、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凡是之成也,必先敬之,其败也,必先慢之”。法院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故法官一定要有敬业奉献精神。人总是要有一点精神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是一个人的精神支柱,是一个人前进路途中永不衰竭的精神动力。少数法官之所以精神不振作,工作不主动,主要是缺乏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为法院门槛高,工作清苦,但待遇低,责任重,压力大。关于法院的性质、地位和作用问题,毋需多言。人不知足,痛苦越大。世界上任何事情都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好,也没有绝对的差。如果我们能够辩证的看待,我们的人生态度就会积极得多。国家至上,单位为本,事业是根。法官职业化建设要求这一群体做到热爱本职,有志于此;精通业务,有能于此;公正裁判,无愧于此。法官只有进一步增强责任,振奋精神,爱岗敬业,才能在审判事业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七、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努力实现法官队伍作风的进一步好转,是人民法院完成肩负的历史使命的重要保证。今年初,习近平同志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为新时期党的作风建设指明了方向,同样,这个讲话也是我们加强法官作风建设的根本指针,我们要认真学习并结合实际加以贯彻落实,让习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在人民法院和广大法官中发扬光大。胸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大局,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司法为民最基本的要求和最重要的途径是把法律规定贯彻落实好,把手中的权力正确行使好,把责任认真履行好。在我国,法律是最广大人民群众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法院通过具体案件的审判,把法律变成现实,这就是最好的最现实的司法为民。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的问题,既是人民法院的本质和方向问题,也是加强法官作风建设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人民法官的天职,我们要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甘当人民的公仆,事事处处为人民群众着想,时时刻刻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绝不能对群众反映的权益受侵害的案件麻木不仁,有案不立,或者久拖不决、久拖不执。要发扬勤勉务实的精神,倡导科学严谨的作风,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依法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使我们所办的每一件案件经得起实践、群众、历史检验。特别是当前,法院人少案多,物质装备条件也相对比较差,尤其需要我们的法官发扬艰苦奋斗的传统,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把有限的资金按计划用在办公办案的刀刃上。即使将来条件好了,也应自觉抵制拜金主义和贪图安逸、追求享受的奢靡之风,记取“成由勤俭败由奢”的历史教训,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发扬坚韧不拔的拼搏精神,保持奋发进取的顽强斗志,为人民法院事业的发展不懈奋斗。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大政方针,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性和严肃性,既要杜绝执法随意性的现象,也要防止机械执法的倾向。要公开办案程序,公开裁判结果,要以公开促公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正确理解和执行独立审判原则,在执行独任审判员、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工作制度时,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院庭长依法监督管理力度。秉公执法、廉洁司法,这是对人民法官的最基本要求,“公生明、廉生威”有其古老而朴素的哲理性,同时也具有深刻的现实借鉴意义。当代的模范法官任秋华、蒋庆、金桂兰等更是我们廉洁奉公、执法如山的杰出代表和学习榜样。要做到清正廉洁,就要正确对待金钱和权力,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自觉加强道德修养,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抵御不正之风的侵袭,正确处理私情与法律的关系,真正做到铁面无私、刚正不阿,不徇私、不枉法,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这是对法官个人道德修养提出的要求,是法官必备的道德素质。麦崇楷、田凤歧、黄松有等一个个从法官沦为阶下囚也都是重蹈历史的覆辙。“己不正焉能正人”。身为法官,肩负秉持公正、惩恶扬善、激浊扬清的神圣使命。失去清廉操守,便失去了法官的尊严与人格,哪里还能谈得上执法如山、祛邪除魔、匡扶正义。法官只有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公道正派办案,才能还法律之尊严,生司法之公信,让人民群众信赖与满意。
让我们以良好的作风、昂扬的正气,把贯彻司法为民宗旨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案件的审判执行中、贯穿到每一天的工作学习生活中去。
(作者单位:河北沧州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