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县法院四项措施加强审务督查工作
为加强法院纪律作风建设,促进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9月25日,江西省新县法院审务督查办公室5名工作人员,按照例行督查安排,全力出动对辖区五个人民法庭和院各部门展开一次大督查。督查整体情况良好,未发现违纪情况。
新县法院自审务督查工作开展以来,创新观念,拓宽思路,结合新时期基层法院工作实际,不断总结和创新,探索督查新规律,开创新的督查工作方法,着重抓好三个方面的督查方法,有效遏制一些违纪律行为,为该院树立了良好外在形象。
一充实力量,强化职能。新县法院监察室原有2名干警,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到岗情况和督促检查院各部门对上级法院及本院重要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工作任务单一。为此,党组专门抽调5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警兼职审务督查工作,加强了审务督查力量。制定了《新县法院审务督查工作制度》,明确了督查室的主要职责、督察内容、督察程序、处置程序,为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二搞好一个结合。为防止该院人员督查过程走过场情况发生,该院将审务督查工作与廉政监督员工作有利结合,充分发挥廉政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在开展大型督查活动前,提前邀请监督员参加,并定期召开廉政员座谈会,了解他们在日常工作中对法院工作人员的监督情况。
三督查做到全覆盖,形式多样化。在督促检查工作时,把重点放在基层法庭,督查工作深入基层一线,实地了解情况,把工作的重心放在最敏感,最关键,最容易出问题的部位上,务必做到全覆盖,不留遗漏。该院采取定期督查与随机督查等灵活多样的方法,也可以召开各种形式的督办座谈会,听情况,找问题。并对督查的情况要进行及时分析综合,及时汇报领导,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
四建立通报、问责制度,确保实效。建立审务督查工作月通报月点评制度。督查室对每月开展督察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共性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对个性问题,进行剖析点评。严格责任查究,对督查发现的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及时通报院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处理意见。院纪检监察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处理,从而使全院干警进一步增强接受督察、自我约束的意识。